水源劇場浪費的不只是錢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Blog

台北市水源劇場被在野黨議員踢爆,指出它當初的消防工程不符合場地規格,因而目前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予以設置,簡直浪費人民的納稅錢。我發現水源劇場作為一項文化政策,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浪費的不只是錢。

2008年10月,文化局從原本的兵役處接下水源市場十樓,成為新的管理者,在此之前也已獲得文建會的審查同意,由「擴大內需公共建設案」項下取得整修的經費。2009年6月,台北市政府根據「台北市特定文化設施運用辦法」第3 條第1項第3款,指定「公館水岸新世界─水源觀光劇場」為台北市特定文化設施,使這裡得以「執行重要文化政策」。這個「重要文化政策」其實就是整個「公館水岸計畫」(包括自來水園區、河岸休憩廣場、寶藏巖共生藝棧及客家文化園區與公館商圈的結合)的核心價值:觀光。簡言之,水源劇場自文化局接手以來定位便很清楚了:拼觀光。

2009年底,水源劇場完成整修工程並辦理驗收,然而此後卻展開了長達一年多的「撞牆期」。根據文化局每月所公布的「當月施政報告」與「未來施政重點」,完工驗收後的水源劇場從來沒有列入「當月施政報告」中,換句話說,水源劇場從廠商整修結案以後便從此沒了下文:既然「施政」不出什麼結果,也就沒什麼好「報告」的了。不過,我們仍可從文化局各個月份的「未來施政重點」中,看出令人哭笑不得的執行情況。請看以下台北市文化局關於水源劇場的「未來施政重點」(資料來源:台北市文化局施政報告):

提出時間

未來施政重點

2010年4月

水源觀光劇場、紀州庵新館進行委託經營促參程序。(第五點)

2010年7月

辦理水源觀光劇場促參案公告上網作業。(第十八點)

2010年10月

本局辦理水源劇場與紀州庵新館上網公告招商事宜。(第十二點)

2010年11月

辦理水源劇場促參OT案上網公告招商事宜。(第十三點)

當月施政報告的第十八點:11月25日臺北市紀州庵新館促參案上網公告受理申請,為期30日。

2010年12月

辦理水源劇場促參OT案上網公告招商事宜。(第五點)

2011年2月

辦理水源劇場促參OT案上網公告招商事宜。(第十一點)

當月施政報告第十七點:2月24日紀州庵新館促參OT案召開第2次甄審委員會議,選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整理及製表人:周力德)

所謂的「促參」,便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簡稱,而促參的方式之一,是由政府投資興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營運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也就是所謂的OT。OT比BOT少一個B,因為建物已經興建好了,所以民間不必再Build了。因此,整修完工後的水源劇場所採取的便是OT案。然而從表格中可以看出,從2010年4月開始,水源劇場便在辦理OT,三個月過去了,還在辦理OT,又過了三個月,仍在辦理OT。等到同年11月,原本一起進行促參的「紀州庵新館」都已經「上網公告受理申請」,水源劇場仍在辦理OT,同年的12月如此,又過了兩個月來到2011年的2月,依然如此。2月24日,「紀州庵新館」促參OT案召開第2次甄審委員會議,選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3月24日,「紀州庵新館」OT促參案召開議約啟始會議。換言之,「紀州庵新館」都開始議約了,水源劇場還在原地踏步,始終停在「上網公告招商」的階段,始終只能放在「未來施政重點」,無法獲得成果。然而,未來一直來一直來,水源劇場OT案卻只能在「上網公告招商」上打轉。台北市文化局以自己所撰寫的施政報告,揭發了自己在執行上的不力與敷衍。

這就是我所謂的「撞牆期」。台北市文化局不但浪費錢,也帶著市民一起撞牆而浪費時間與精力,使大家無法看見也無法相信水源劇場能有多美好的未來。再換一個角度想,如果水源劇場OT案是如此難以推動,如果民間對於水源劇場OT案存有如此大的疑慮,那麼,文化局確實該好好想一想水源劇場是否有必要繼續走OT。如果必要,那就不要瞻前顧後,而是將OT辦出個結果來;如果沒必要,那就趕緊尋求替代方案。不然的話,只能像現在這樣推拖拉,不但觀光拼不成,還要虛度光陰,沒完沒了的繼續撞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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