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誰的家?》演出之後

文字:周力德
網站:Messenger’s Blog

《都更誰的家?》日前公演完畢。在此回顧並分享劇本創作的過程。
劇本創作會面臨「撞牆期」。《都更誰的家?》的寫作過程絕非一帆風順,進度一度嚴重落後。忽然,我不知道要如何看待都更、紛沓而至的都更新聞,以及創作角色的切入點。我google了「都更」,數萬筆的網頁、網誌、討論、影音令我頭昏腦脹,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才會想做這個題目。
撞牆的好處是,可以去逼問自己創作的初衷。在腦子一片混亂之際,「你的初衷是什麼」既可以使自己鎮定下來,又可檢視創作的方向。回想起來,我家並沒有要都更,我既非都更的同意戶也不是反對戶,我大多從新聞報導得知目前文林苑案的進度如何、永春社區案又有何進展等等。我一直不在都更裡面,而是遠遠地看著它。看久了,卻發現它之所以如此吸引我,是在於讓我思考何謂「家」。
每個人對於「家」的感受是不同的。當年在大學聯考的時候,英文的作文題目是Home和House的區別。這兩字有何區別,在此不必贅述,因為道理人人都懂,只是在都更議題上,似乎很多人只看到了House,例如House老舊了,House需要有電梯,House拆掉重建之後會更值錢……等等,而沒有看見Home。可不可以只從金錢的、物質的、經濟的、實用的角度來看待Home?不,我始終認為Home包含了更複雜與細膩的內容。
家,或者是Home,是《都更誰的家?》的初衷。於是,在一個老舊公寓中,有一位七十歲的老人名叫王媽,她有一個與她同住的兒子,兩人經常為了要不要都更而爭執。創造這對母子的最初動機,就是為了創造「家」。然而,當其他的創作想法紛紛來到之後,我選擇讓兒子搬出去住,留下王媽一人,使她成了獨居老人。也就是說,「家」的概念在實際的創作過程中也有所轉變,與最初的模樣有了不同。
轉變的關鍵是因為我看見了〈都更條例〉以及關於這個法律的思辨與討論。在現行的〈都更條例〉中規定採多數決,換言之,只要都更的同意戶通過法定門檻,就能強制反對者「必須都更」,而在必要時甚至可以動用公權力介入與強拆,以保障多數人的權益。原來,我的House或者我的Home,可以不經過我的允許而被他人給支配,而這種支配行為的背後,有巨大的法律撐腰。針對這點反覆思索之後,我決定便以此來定位劇本:從一個即將被都更的老舊公寓,透視到都更背後的法律,〈都更條例〉。
終於我結束了撞牆期,此後的寫作也愈來愈順。事後回想,很感謝這段撞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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