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的定目劇大夢(3)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部log

最後,讓我們一起看看定目劇的舞者究竟得到什麼。

縣府宣稱,「部落亮點北區觀光定目劇場製作執行案」的得標廠商「秦璽國際娛樂有限公司」因無法達成縣府要求及表演內容整體製作質感,已於八月底解約。但事實上在解約之後,縣府與廠商對於履約的權利義務發生爭執,陷入僵局,目前「秦璽」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採購履約爭議調解,使雙方進入調解程序。換言之,在法定程序走完以前,對於基層劇場工作者積欠的酬勞,就繼續拖欠著,無人聞問。

另一方面,縣府也宣稱,「藝文團隊管理」的得標廠商「唐熙股份有限公司」因執行期間無法達到縣府要求之舞者人數,於訓練期間爆出未按規定簽到並且在薪資發放上多有爭議,縣府考量下與廠商解約,舞者已於八月底由縣府接管。但事實上在解約之後,縣府無能接管、無以為繼,三個月後決定資遣舞者。為了成就傅縣長定目劇大夢的舞者們因而頓失工作、影響生計。

整起事件演變至今,儼然成為一場鬧劇。起初縣府獨攬大權,後來倉促地招標,拉廠商來救火,又一腳把廠商踢開,與廠商解約;約也解得不漂亮,爭議不斷還進入調解;從廠商手上接管舞者,也沒有管的更好,三個月後遣散舞者,對外解釋一切的錯都源自於廠商管理不力。由此可見,縣府爭功諉過的本事,不愧是五星級的水準。

舞者呢?在「部落亮點計畫」的全盛時期,有將近五十位舞者接受訓練,但訓練期間,有些人選擇出走。他們不滿欠薪,不滿下情無法上達,不滿即使上達了也無人處理,打官腔的依舊打官腔。有些人甚至在中國大陸官員到訪花蓮之際,被縣府拉進餐聚地點,在「客人」面前表演;演畢卻領不到演出費、車馬費,彷彿舞者除了舞者,還是呼之則來揮之則去、提供免費餘興節目的下人。這種令人難以啟齒的事,如果不是縣府在主導或在背後撐腰,廠商有幾個膽子如此囂張妄為?

定目劇的公演日一延再延,只訓練卻不演出的舞者們自是不可能有什麼穩定的收入。公演遙遙無期因而又逼走一些舞者,在縣府與廠商解約後,舞者僅剩下十餘位,他們多等了三個月後依然夢碎,拿到的不是演出公告,而是遣散通知。

傅縣長的定目劇大夢,在夢碎之後,官員推諉卸責、敷衍了事,廠商灰頭土臉、一鼻子灰,而舞者們,在訓練、排練、等待的漫漫長日中,最後終究走下舞台、走出劇場,面對的是失業以及茫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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