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土化」工作計畫與預算編列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部log

口號聽多了,想看看實際的計畫。翻開立法院公報(第101卷第69期),看見文化部7835文化發展計畫(泥土化)102 年度預算編列明細表如下:

工作計畫 辦理單位 合計數
1 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文化資源司 100,000
2 文學推展 國立臺灣文學館 4,900
3 推展交響樂團業務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2,500
4 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 文化資產局 70,385
5 推動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19,400
6 電影事業從業人員及團體之輔導與獎助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2,698
7 電影產業旗艦計畫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74,787
8 傳統劇藝傳習推廣及展演交流計畫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6,852
9 傳藝園區營運與推廣計畫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13,018
10 京劇藝術維護與發展計畫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18,302
11 豫劇之展演與推廣計畫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11,993
12 臺灣音樂資源整合計畫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2,600
13 臺灣國樂展演與推廣計畫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13,871
14 美術推展業務 國立臺灣美術館 12,510
15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新竹生活美學館 41,483
16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彰化生活美學館 5,000
17 推廣工藝研究計畫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4,799
合計數(單位:新臺幣千元) 435,098

「泥土化」一共十七個工作計畫,光是明年一整年,預計花掉四億三千五百多萬,其中,單項預算最多的「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編列了一億,掛上「泥土化」的頭牌,但它其實是文化部「社區營造業務」的新增項目,換言之,為了「泥土化」,便在原本的「社區營造」項下增列一筆錢,取名為「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而推動它落實的地方,仍是在「社區營造」這一塊。過去,常有人質疑「泥土化」究竟與「社區營造」有何不同,如今看來二者應相去不遠,至少從預算結構而言,「泥土化」等於是四分之一的社區營造。

有趣的是,「泥土化」也等於三分之一的傳藝中心。在十七個工作計畫中,傳藝中心負責其中六個,佔三分之一,包括那些持續推動多年的業務被挑出來(劇藝傳習的,京劇的,豫劇的……),統歸於「泥土化」中。這不禁要問:究竟是有心想將這些傳藝落實於泥土,還只是急就章的先拿它們來充數,然後再消化預算打泥巴仗?

但願不要做到後來,「泥土化」又成為「浪費」的代名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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