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對於「文化國是論壇」提問的回應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部log

文化部今年六至八月舉辦的第一階段「文化國是論壇」,針對現場口頭與書面的提問,已經做出回應並且公布於網站上(註一)。

首先,我找出我的書面提問,發現被簡化了。它「經過整理」後變成了:「建議規劃或協調出更多的小型表演場地(約 200 人左右的場地),讓育成級或前育成級的團隊,有展演空間。」

必須說明的是,我不會使用「育成級或前育成級」之類的措詞。對我而言,團隊只有好製作與爛製作之分,沒有什麼育成不育成,更無所謂「前育成級」。育不育成並不是衡量一個團隊優異的標準。「育成級」團隊未必生不出好製作,而「金字塔級」的團隊生出爛製作的也所在多有。

我的原意是:「文化部應規劃或協調出200人左右的中小型表演場地。每一個『金字塔頂端』的表演團隊都是從基層爬上來的,而每一個基層團隊最需要的除了資金,更需要一個適當的表演場地、可供發揮的舞台。先有100-200席,才能走進400-600席,進一步才撐得起1500席。」

如果還有下次,我會在臨走前將繳交給工作人員的提問單拍下來存證。

其次,我發現它與另一個由黑眼睛跨劇團行政所提出的相關問題,被歸於「綜合類」,和玉石文化、娛樂稅等不相干的問題放在一起。換言之,對於藝文補助而言如此重要的「小型展演空間」的提問,文化部並未予以重視,連在形式上的重視都沒有,而置之於與此無關的問題中,綜合在一起、統包的做處理。文化部就算要做表面功夫,這功夫也未免太遜了。

再其次,文化部的回應是:「小型劇場及展演場所合法化相關具體進度將公告於文化部網頁中。文化部將鼓勵地方政府釋出閒置空間,提供藝文團體進駐使用,如臺北市文化局之藝響空間計畫,支持小型藝文創作空間。」

對此,我只有八個字:空洞敷衍,了無新意。

就在12月4日,文化部的網站上公布了「第二階段文化國是論壇採購案」,預算六十五萬(註二)。如果文化部仍然無法對於台下提問嚴肅看待並具體承諾,那麼這種論壇續辦的意義何在?花六十五塊也嫌多吧。

註一:http://tavis.tw/files/13-1000-13040-1.php

註二:http://www.moc.gov.tw/notice.do?method=findById&id=122276668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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