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名嘴的表演生態學

文字: 于善祿
網站: LULUSHARP

打開台灣的電視頻道,很容易就會發現幾乎所有的電視台及新聞頻道,都會製播談話性節目,主題幾乎是上天下地,包羅萬象,無所不談,尤其是當下的時事新聞、公眾藝人的八卦,更是這類型節目的主要內容。由於製作成本低,受邀來賓的價碼(通告費)約在新台幣三千元至五千元之間,節目效益卻相對較高,於是出現了名嘴充斥的奇特景觀,知名度高的名嘴,有時甚至一天可以跑六、七個通告,一般平均每天也有三至五個通告,年收入總額相當可觀。

然而,媒體創造出「名嘴」一詞,且被大量消費及過度濫用之後,名嘴已淪為貶義詞,被嘲笑與唾棄的對象,甚至被污名化為政治與社會的亂源,許多名嘴也不願意被稱為名嘴。台灣時下的名嘴主要依賴電視環境而生,收視率幾乎是決定電視閱聽市場的一切,尤其現在的收視率調查技術,已經可以細膩到某個時段的某位名嘴發言時,收視率的多寡高低,而名嘴為了保住自己的通告機會,無不想方設法,竭盡所能,招數盡出,倘若我們試以表演學的角度來觀察,更可以看出其中的幽微之處。

名嘴通常具有媒體工作者、大學教授或民意代表的資歷,這些背景讓他們長期累積了大量的資訊與人脈,並使他們在面對不同節目、不同主題時,能夠快速地掌握主題的範疇與談話的方向,也能夠在資訊不足時,循線查證。少數名嘴更對於自己所不熟悉的主題領域,私底下拼命地用功研讀相關的書籍報章資料,博覽群經,雖不見得精通入微,但透過有技巧的鑽研、查證與表達,讓人看起來儼然是個萬事通。

如果說鑽研與查證是名嘴的基本功課與職業道德的話,那麼表達則是眾所矚目的傳播技巧。口條清晰絕對是第一要件,將錯綜、複雜、混沌、模糊的新聞資訊或主題,用自己的語言,轉化成清楚、有條理、觀眾容易下嚥的內容,這應該是媒體及新聞工作評論者的職責所在,絕非只有專業知識即可,而是要能清楚表達。名嘴之所以是名嘴,不只是達到了這些基本功。並且加上了諸多個人形象化、風格化、表演化的元素,在口語表達方面,經常使用口頭禪、創造標題式的字眼,以自身經驗式的語言,繪聲繪影,增加發言內容的可信度以及觀眾的理解與印象;在語速上,通常是話匣一開,輪到自己的發言時間(或搶發言、搶鏡頭),便像瘋了魔似地滔滔不絕,口若懸河,如連珠砲般地停不下來,因為發言的機會通常是按照節目流程表被分配好的,名嘴為了自己的曝光率,會盡量利用自己的亮相時間,以快速、高能量、不甚修飾的語言脫口而出,當然,名嘴經常也因此而惹出風波或惹上官司,而這也早成觀眾對名嘴之所以會講、敢講,甚至是亂講的刻板印象。

名嘴不能只靠一張嘴,除了口語表達與媒體從業者的基本功,語言之外的肢體表演和輔助道具,也讓整個談話性節目或政論節目,漸漸變成「演新聞」或「類戲劇」,新聞和戲劇之間的界線被模糊化了。有些名嘴或製作單位已經不再滿足於僅只上半身的表演(即口語表達、手勢、眼神),坐而言不如起而演,甚至搭配道具,邊說邊演,仔細分析分解動作,試圖還原新聞現場的情境氣氛,說得聳動,演得賣力,再加點戲劇性的油與醋,仿如名嘴曾經親歷事發現場一般。然而,其實這一切,都不過是節目效果,名嘴像說書人似地又說又演,夾敘夾議,簡直個個都是「敘述體戲劇」的表演高手。

名嘴就像通告藝人,想要在這個圈子闖出名號,還是得練就一身存活下去的本事。由於名嘴表演的舞台就在電視台的攝影棚,且經由節目的製播傳送到世界各地(結合近年興起的視頻網路),所以得打理好在螢光幕前的形象,有些名嘴連每天上不同屬性節目的服裝、行頭,都自行備妥,有的連常用藥品、化妝組、充飢零食等,都隨身攜帶,忙碌的程度、身心的壓力,不下於一般藝人。

名嘴上節目之前,通常也都會人手一份當天節目錄製或現場播出的流程表,那很像是江湖戲班貼在後台的幕表大綱,基本標示出節目的主題、發言順序、主持人的串場等相關事項,主持人和名嘴通常也會針對主題與流程,私下進行一些溝通,最後就是看名嘴的機智與主持人的反應,可能還有觀眾電話的叩應,共同「集體即興」出整段節目。這裡頭有某種「結構即興」的戲劇衝突性與表演的當下性,所有參與者的情緒,隨著話題能量的流轉而有高低起伏,峰迴路轉,不同的觀點和並陳的立場,在這裡面針鋒相對。節目的最後,可能釐清了一些問題,可能提出了更多問題,可能當事人叩應說明,可能名嘴之間吵成一片,甚至可能挑戰主持人的權威,無數的可能性與不確定性,使得全台灣每天有數百萬人盯著這類節目,或者當作某種空間裡的環境音效(如自助餐店、理容院等),對我們日常生活的滲透與潛移默化,莫此為甚。

對部份觀眾而言,談話性節目或政論節目就像鴉片一樣,有些節目政治立場鮮明,有些名嘴走偏鋒,導致爆料與批評時政,成了這類節目的主要內容取向,名嘴替觀眾在節目中代言,觀眾在生活中煩悶的心情得到抒發,情緒找到宣洩的出口。對於政治、政府、政客,批之、罵之、怨之、恨之;對於藝人八卦、緋聞、醜聞,嬉笑怒罵,百般揶揄,當作談資。不論是哪一種觀眾心態,都只不過是阿Q精神的再世傳人。

名嘴的事業版圖,甚至隨著知名度的水漲船高,從攝影棚氾溢而出,跨界到許多領域,諸如活動主持、廣告代言、記者會、綜藝節目、才藝表演、唱歌、秀場、出版等,全方位擴大經營,這些延伸效益和經濟產值,簡直令人咋舌。而在惡性循環下,有些名嘴甚至會為了搶通告,不惜犧牲收入,削價競爭;另一方面,知名度高、通告滿檔、搶手的名嘴,由於收入頗豐,近年也引來了稅務機關的關注眼神。

台灣的名嘴界牛鬼蛇神,良莠不齊,有的是真正的意見表達者,有些是新聞工作者兼評論者,而有些則根本就是表演工作者,每每上節目前,就是分配角色,節目開演,則是盡情地扮演角色,而節目結束之後,又可以和發言立場各異的名嘴,把酒言歡,彷彿剛剛的節目,不過是如戲一場,是戲劇,也是遊戲,而觀眾則是冤大頭。

名嘴看似百無禁忌,無所不談,但有良知的名嘴,似乎仍得謹守一些職場倫理:基本功當然是大量閱讀,消息靈通,並且培養人脈,不見得要精通萬事萬物,但應有一項或幾項專業,並有多向延伸發展的能力。名嘴不可能一蹴可幾,憑靠的是各種知識、經驗與人脈的累積,以及不斷查證及確認的工夫。其實更重要的是言論的分寸,常言道:「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明辨公、私領域的分際,有些不能說的秘密,就應守口如瓶。說的應該是觀點評論,而非八卦、緋聞;不剽竊其他名嘴的經驗故事。現在的名嘴經常拿著觀眾的知情權當令箭,遊走在言論自由與法律責任的危險邊緣。當然他們和製作單位都心知肚明,觀眾就愛看這些;為求生存,收視率和知名度至上,公信力靠邊站。

我還依稀記得他們原來的稱呼:政治評論者、社會問題觀察者、時事評論員、意見領袖、公共知識分子。但在名嘴氾濫成災的世態下,我已經找不到他們的蹤跡,其面貌也日漸模糊消褪,取而代之的竟是名嘴的粉墨登場,裝腔作態,各擅勝場,你方唱罷我登台,但原來都只是一場戲,一場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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