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社會企業:新品種藝文團體之誕生

文字: 鄒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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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社會企業:新品種藝文團體之誕生
一直以來,「藝文」和「企業」彷彿光譜兩端,彼此存在一股互斥又相吸的張力──藝文界看企業界是:利益掛帥,位居資本主義世界的主流位置,握有足以改變世界的資源;在企業界眼中,藝文人過度浪漫、標榜理想主義卻不善營生,縱有足以改變世界的力量,也難為無米之炊。

但兩者在社會中同為戲份吃重的要角:企業製造工作機會,使社會中多數人得以謀生。藝文則是社會群體的精神食糧,其發展興衰適足以反映一個社會的創造 性與精神力量的強弱。若將這兩者生發、養成的培養皿「社會」和「藝文」、「企業」相加,一個新詞彙,將對原來的三個詞組帶來怎樣的化學效應?

最早湊在一起的是「社會」和「企業」。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最早由英國提倡(巧的是,「文化創意產業」一詞最早也同是英國在首相布萊爾當政時期提出),將企業尋求市場、獲取利潤為導向的性 格,與非營利組織照顧弱勢、解決社會問題的公益性結合,再削去原本的「缺失」–企業為追求最大利潤而無限擴張;非營利組織因資源不足難以提昇效能──而 整合出一個更完善的社會組織,為群體創造實質與精神層面的利益。近年,社會企業逐漸演變成一股全球性的潮流,從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提出的印度窮人銀 行,到國內喜憨兒基金會的成功運作,令人對可同時滿足心靈與經濟需求的社會企業抱持更多正面期待。

在台灣,一般藝文團隊也屬非營利組織,營運大半仰賴政府補助。然而,隨著藝文團隊逐年增加,僧多粥少已成多年來難解的問題,藝術工作者哭窮的新聞屢 次登上媒體版面,也徒然讓一般民眾強化「搞藝術賺不了錢更養不起自己」的印象。除了補助,許多藝文團隊積極尋求民間贊助,國內企業於焉登場,透過挹注非營 利組織善盡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藝文與企業終於相遇、媒合,卻因前述的性格差異,兩相試探,多所懷疑。以表演藝術來說,除了少數大型團隊因其知名度和績 效(創作質量的成功)而獲企業長期贊助,其他團隊的「民間贊助」多時有時無、未能列入常態穩定資源。

負責補助藝文團隊的國家藝術文化基金會,在企業家施振榮入主後,對「藝文」和「企業」媒合提出許多可能性和作法,「藝文社會企業」可說是近年倡議社 會企業的施振榮與國藝會為囿於資源而陷瓶頸的藝文生態所導入的一股新活水。今年初,此概念正式化為國藝會「藝文社會企業創新育成扶植企業」專案,並於六月 公布獲選的十一組團隊,其中包括三組表演藝術團隊──台灣技術劇場協會、青少年表演藝術聯盟、台中的加侖工作室,提出的計畫分別為技術劇場工作者專業認證、青少年戲劇教育推廣,以及全國性藝文票券折扣網。

補助金vs.資金 觀念大不同

「這麼多年我們一直思考:如何讓團隊不要對政府依賴這麼重,於是我們宣布行使所謂的社會企業,希望團隊藉由企業化經營,從市場取得更多資源。」國藝會執行長陳錦誠如是表示。

一言以蔽之,國藝會希望藉由「藝文社會企業」的實施,提供藝文團隊「第一桶金」。同樣是錢,這桶金卻與補助金不同,過去國藝會依團隊提出的營運企劃 發放補助,團隊的創作和營運結果會作為未來申請補助的根據,而不受嚴格稽核;若朝「藝文社會企業」發展,「第一桶金」便不再是補助金,而是投資「資金」的 概念。資金是資本,投入資本便需有相應的回收,以表演藝術來看,就不只是把製作做出來,「還要把你的價值轉換成價格,也就是有人買單,而持續有觀眾買單, 有來自市場的資源,就能投入更多資金做製作。」

陳錦誠不諱言,「藝文社會企業」的概念底下,是為了督促藝術團隊提昇開拓市場、對市場需求更敏銳的能力。儘管定目劇、文創劇場等名義喊得震天價響, 台灣至今仍未有區隔清楚的商業劇場和藝術市場,隨著消費文化普及,劇場觀眾人口正在緩步增長,對表演團隊來說,或許正來到爭取更多目標觀眾的機會點。

除了開發觀眾,陳錦誠也提到,朱宗慶打擊教室和雲門舞蹈教室,也是表演團隊「開闢財源」的成功案例。朱宗慶打擊樂團與雲門舞集「前端都靠政府補助, 但前端不足,所以團隊授權成立教室,等於獨立的兩個公司,教室年度盈餘有一定比例要支付給團隊」,「這也是團隊後端以企業化經營運作的一個方式。」

除了對市場更留心,團隊在轉型成為社會企業的過程中也須調整原有的營運思維,「一旦成為企業,出資者就是利害關係人,團隊也要提出透明化的財務報表等供股東檢驗」,陳錦誠說。

然而,作為以補助藝文創作播育藝文生態的主要單位,國藝會倡議團隊秉持市場思維,必然引起「非市場導向的創作表演是否被排擠、壓縮發展空間」的疑 慮,對此,陳錦誠強調,「藝文補助不會減少,不會稀釋原本補助資源」,特別是針對需要支援的新興團隊和卓越性創作,「所有團隊都適合走這(藝文社企)模式 嗎?不是,小劇場就需要大幅度依賴政府補助;很多追求藝術標竿的團隊也還是依賴政府,但有些可用企業化思維經營且不影響創作的,就可以考慮往這方向走。」

案例一:技術劇場人的專業認證

「國藝會這個案子對我們來說,是天時地利人和」,台灣技術劇場協會的行政經理林佳慧形容。

成立於一九九八年的台灣技術劇場協會,雖非創作團體,卻與劇場休戚相關,因為協會服務的對象,是劇場的設計、場地管理、技術從業者。針對設計師,協 會引介參與國際競賽的管道,如布拉格劇場設計四年展(PQ)、世界劇場設計展(WSD);對一般技術人員和場地經營者,協會則提供專業人才培訓課程、行政 協力,也出版技術書籍,從而提升、改善國內技術劇場的從業環境、專業知識。

此次以「開辦劇場技術人員專業認證」申請藝文社企,之所以天時地利人和,林佳慧說,協會想做認證很久了,但礙於組織收入不穩定,目前光靠不定期出現 的政府委案、出版業務和培訓課程營收,無法支撐協會進行其他計畫,因此,藝文社企投注兩百四十萬作為「第一桶金」,適足以支持認證初階段的研發工作。

「為什麼我們需要一張證照?不是為了證照而證照,而是我們希望劇場安全工作流程、聘用人力、服務品質有所保障。」林佳慧分析,多數的技術工作者是經 由親友口耳相傳進入工作,但有些工作內容如操作懸吊系統、組裝道具台車等,難度與危險性高,有了認證,「就算不認識,也能確認你有工作專業:看懂舞台圖、 比例尺、鋪地板、負重能力等。」

然而要推動認證絕非一朝一夕,技術劇場協會早在2009年就先進行劇場技術人員從業調查,對從業人口、收入、學習管道等掌握基礎資料,這次計畫也從 零開始,先擬訂一套研究方法,既而組織技能檢定小組設計認證內容和規範,希望在符合勞委會現行法規的狀況下,設計一套國家認證系統。

與此同時,協會也將繼續舉辦付費培訓課程,「以社會企業穩定營運的觀點來說,課程才能支撐我們存在,所以我們的核心產品是培訓加認證課程。」

陳錦誠分析,國藝會之所以支持技術協會的認證計畫,「就跟駕訓班原地考照一樣,技術劇場協會從中建立一個清楚的商業模式,未來更可能拓展到華人地區,甚至跟國際認證連結,大幅提升效益,對產業和行業本身有正面影響。」

案例二:青少年劇場,探索教育體制外的可能性

落腳淡水的青少年表演藝術聯盟,陳錦誠認為,「應該是此次入選案中對社會影響大最大的一個。」

2000年立案的青藝盟,成立初衷正是推廣青少年戲劇教育。劇團負責人余浩瑋就是接觸戲劇的受惠者,學生時成績、表現都不屬於「好學生」的他,因為 老師引領而在舞台劇的世界中找到揮灑空間,後成立青藝盟,每年針對高中職生舉辦戲劇大賽「花樣年華全國青少年戲劇節」,「我們不是要讓學生成為藝術家,而 是在參與劇場這個綜合性藝術的過程中,提供他們學校體制外的探索機會–探索自己的生命有哪些可能性。」

余浩瑋也將「花樣」視為另一種教育體驗。青藝盟提供參賽學生七個月免費劇場訓練,從編導演服裝化妝燈光音效舞台前台行政行銷剪輯影片……可說是全方位的劇場基礎課程。2011年,認為學生創作能量超乎預期,青藝盟改以命題創作進行競賽,「我們用公共議題當創作主題,例如拯救地球、社會正義,讓年輕人不要在這幾年公民社會的討論中缺席。」

此外,余浩瑋也尋求教科書出版社合作出版近年的花樣原創劇本,一方面為台灣青少年劇場留下記錄,一方面也提供中小學教育「藝術與人文」課程有更貼近 學生的劇場讀本;或者更進一步,將歷屆花樣大賽與賽前劇場訓練,融會設計為一套課程SOP,如此,或可提供中輟生團體等非營利教育機構的教師運用。

陳錦誠認為,青藝盟是非常典型「可引導青少年透過藝術參與改變生活觀念與態度」的組織,「基本上評審委員認為他們具有社會性和潛力,只是接下來會審視他們能否在引領青少年進入藝術的方法上達到質的提升。」

案例三:從行銷平台到藝文折扣票券評台

至於計畫成立「藝文折扣票券平台」的台中加侖工作室,其前身是國藝會推動「藝文行銷平台」時,負責為表演團隊行銷宣傳的執行單位,多年來已逐漸累積 台中藝文欣賞人口。陳錦誠認為,「藝文折扣票券平台」營運目標和過往藝文行銷平台一樣,旨在開發觀眾人口,為藝文表演找到各自的目標觀眾,但執行上有兩大 不同,「最大不同,以前是這個行銷平台是用補助的,因為是補助,藝文團隊認為被服務是應該的;現在藝文團隊和這個平台是夥伴關係,付費請平台提供一定的觀 眾人數,平台可以產生效益,盈餘也回饋更多服務給消費者,創造一種良性循環」。

其次,加侖工作室也會架設全新的網站,發展藝文票券的折扣、代售,未來更可能提供客製化服務,「假設未來服務不用到櫃台領票,入帳後直接有資料進到你手機,進劇場時刷手機就好,甚至連找座位都讓手機代勞」,陳錦誠說,「基本上,就是挑戰快速服務。」

而三個團隊創造的營運模式各自不同,國藝會也將在計畫落實的兩年內提供「業師」,給予團隊所需的協助,例如引薦網站經營、市場分析、整合行銷專才組 成加侖工作室的「教練團」;技術劇場協會需要能協助與勞委會、人力資源溝通的諮詢管道;青藝盟的課程SOP和質量升級,也有賴業師對症體檢和專業襄助。

此次獲選的表演藝術團隊都非創作型團體,而是劇場行業周邊的支援體系,其中或許反映台灣的創作團隊(且多為中小型)未能提出或較不考慮「社會企業」的理想營運模式,此外,由這些支援體系爭取更多觀眾走進劇場或健全產業規模,對創作、製作來說,也是正面影響。

更長遠來看,國藝會的藝文社企計畫,是否可能刺激表演藝術的生態質變?陳錦誠認為,關鍵在於社會企業法未來能否順利成形,「目前國內法令不完備,一旦社會企業法通過,很多團隊可能就會改變,不走非營利組織。但,最終仍得看團隊想不想成為社會企業。」

(原載於國藝會線上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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