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欠社會一個真相(續)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部log

文化部以公帑補助執政黨立委一案,最新進展已演變為會議紀要曝光、文化部次長邱于芸免職,但調查結果截至目前為止尚未出爐,真相依舊不明。

本案究竟由誰指示交辦,至今仍各說各話,倒是立法委員段宜康日前曝光了一份會議紀要,在十八項部長列管事項中的第十五項,載明以下文字:

l   各業務司有具時效性補助案,可撥經費作為執政黨委員補助費;以教文委員為主,每位委員額度約250萬元。

l   請主秘協助,向各單位科長宣導此事。

l   若委員尋求業務單位協助,該單位應回報國會組。

消息曝光後,文化部雖否認補助特定立委,但並未質疑該文件之真偽,顯然默認確有此文,只是並未予以落實,進入立委的口袋。同時,在各方壓力之下,文化部公佈今年一至九月在「立委協助」之下民間團體申請的時效性補助案件」,總件數524,獲核准者414,而其中,由執政黨協助者282,在野黨協助者132,核准總金額2900萬。

對此,文化部旨在強調補助款的發放對象乃民間團體,不是個別立委;即便有部分立委協助申請,也是遍佈朝野,不僅僅是執政黨而已;即便有立委協助,也未必盡數通過,一切由審查委員決定。

(資料來源:文化部網站)

然而,文化部此舉無異於推諉卸責。它並未釋疑,為何在它白紙黑字的會議紀要中,民間團體的補助款可撥為執政黨委員補助費,還要向各單位宣導?至於立委「協助」民間團體申請補助,更是避重就輕,令人憤慨。原來,文化部的補助款可任由立委的黑手伸進來,以協助為名,讓部分單位受惠,縱容人治高於法治,政治凌駕專業,使有意申請經費的民間團體置於一個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而沒有立委「協助的民間團體只能自歎後台不夠硬,摸摸鼻子自認倒楣。既然立委諸公自認是光明磊落的協助,又何必忌憚於公布名單?難道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協助,不敢昭告於世?

在段宜康委員所揭露的會議紀要中,第八項孔文吉案與第十六項陳郁秀案同樣引人好奇。前者為現任的立法委員,後者為卸任文建會主委,他們這些有權有勢的人要電影、要出書,通通是列管事項,獲得了文化部的高度重視,例如陳郁秀案」,會議紀要寫道:「以陳郁秀作為主要窗口」,甚至已訂購七十套書。試問:文化部可以訂購龍應台、邱坤良的書嗎?如果不行,為何能訂購陳郁秀的書?誰決定訂購?錢從哪來?文化部還有多少見不得人的黑箱、圖利、勾結,何不藉此全部攤在陽光下,供外界一次檢驗,別再閃躲與姑息了。

(資料來源:立法委員段宜康臉書,藍框為筆者標記。)

文化部次長邱于芸因洩密風波而被免職,更突顯出文化部的領導危機。既然高層失和、勾心鬥角,對內如何帶領政務的推動,對外又如何以文化凝聚民心?一個喪失公信力的部會,在次長免職之後,部長下台指日可待。在這些男女官僚通通下台走人之前,請把真相還給社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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