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拍不敢承認是我拍的東西-劇照師陳長志

文字: 鄒欣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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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長志」是近兩三年在劇場中引人矚目的名字,但,不是導演,不是編舞家,也不是炙手可熱的新銳表演者,他是觀眾不會在舞台上見到的劇照師,卻肩負著一個演出最早面世、與觀眾溝通的關鍵任務。

秋天是表演藝術的兵家必爭之地,今年眾多秋季作品的宣傳攝影,不約而同由陳長志操刀,製造出各式各樣吸引觀眾目光的劇場視覺:南島十八劇場的《草迷宮之夢》,人物裝扮奇詭,在黑暗空間中作盡詭譎樣態,空氣中且漂浮著幻境般的光線,是令人不安又著迷的妖豔影像。周書毅獨舞作品《關於活著這一件事》以舞者的臉為主角,拍攝不同角度光線下的面孔,猶如月亮圓缺的月相圖,從舞台視覺意象出發,結合美術設計巧妙構圖,構成極簡卻精采的宣傳畫面。 此外,稻草人舞團以芙烈達.卡蘿為題材的《激 戀》,將舞者結合屏東水圳的粗大水管和卡蘿原作的視覺畫面,又或組合語言舞團以白色層疊線條含蓄傳達女性陰道子宮意象的《月照》海報,都出於陳長志之手。說七年級的陳長志是國內最值得期待的新一代劇照師–特別是舞蹈攝影師–一點也不為過。

為考美術系 開始拿起相機

事實上,劇場劇照師不管置諸攝影產業或表演藝術界,都不是最吸睛的工作。儘管如此,陳長志卻早在大學時代就跨入舞蹈攝影的領域,至今才剛而立的他,入行赫然已十四年。 為什麼選擇舞蹈攝影?或者更根本的問題,為什麼選擇攝影? 「我高中本來念自然組,高二時想念美術系,美術系需要寫生訓練,當時我正好迷上攝影,認為攝影是個方便法門–可以更快地訓練繪畫所需的構圖能力和敏銳度。」


在高中自學攝影基礎的陳長志,如願考上美術系(臺灣藝術大學)後,自告奮勇跑到舞蹈系表示自己能幫舞蹈演出拍攝劇照。選擇舞蹈,因為「舞蹈和其他表演類型不太一樣,對攝影來說比較難。戲劇是要抓到細膩的感情和表現,舞蹈則難在動作很快,攝影師必須判斷什麼時刻是舞者身體狀態最好、能量最飽滿的狀態。」

 
陳長志回憶,剛開始拍時,常遇到被拍對象抱怨:「我腳舉得還不夠,你幹嘛拍那一刻?」或是要求應該早一點或遲一點拍,「那才是跳最高的時候!」 「我發現攝影師和舞者顧慮的完全是兩回事;當我們顧慮整體畫面時,他們專心於身體本身。」光是調整攝影和舞者彼此的需求,以拍出雙方滿意的照片,「真的需要一段養成的過程,但也是很好的基本工訓練。」

 
拍舞蹈,有個小要訣是「熟悉音樂」。興趣廣泛的陳長志,後來也當過樂團裡的手鼓手,學過許多亞洲鼓,「擊樂的節奏訓練對拍攝舞蹈來說,幫助很大。」例如,群舞往往藉音樂定下舞者的動作,陳長志便能依據節奏掌握動作的變化。


創作精神 帶入劇照攝影

雖然陳長志以劇照師為人所知,實際上他還有另一個身分–當代藝術創作者。 大學攻讀造型藝術,以複合媒材創作,至今也仍創作不輟,劇照師一職,擔負起「謀生」的任務,「我必須靠劇場酬勞去撐個人創作」。只是,表演藝術的酬勞以「少」聞名,慢慢地,劇照工作占據陳長志多數時間,也讓他的藝術創作時程,拉得愈來愈長。

 
「我曾經覺得這樣是不是本末倒置了,但後來也覺得OK。在拍攝劇照時,我可以提供更多藝術給我的訓練和能力。」

 
把創作精神帶入劇照攝影,讓陳長志無論是宣傳視覺照,或是進劇場後的紀實性劇照,都多了幾份與眾不同的風格。 陳長志分析這兩類劇照的不同:宣傳照較偏向廣告攝影,要有編導能力,和編舞家或導演共同編導,背負吸引觀眾、拉抬票房的責任;演出劇照類似新聞紀實攝影,必須在不干擾被攝對象的前提下進行。

提供想法 幫助製作宣傳

作為宣傳劇照攝影師,面對不同的製作,他的立場是「提供想法,幫助製作宣傳」,他會在顧及演出本身創作概念的前提下,丟出不同的拍攝主題。陳長志偏愛「耐人尋味」、「顛倒是非」的視覺呈現方式,例如二○○八年周書毅受邀為稻草人舞團創作的《月亮上的人-安徒生》。

 
陳長志和編舞者從安徒生的一句話,也是整支舞作的主要概念開始構思:「我像一潭水。什麼東西都能攪動我。一切事物都能在我身上反映出來。這是我詩人天性的一面;我時常為此而高興,感到幸福。但這常常也是一種痛苦。」

 
水成為主要意象,因此發展出兩組視覺主題,一是周書毅在六公尺深的潛水池中且游且舞;其二,他們找到一間自助洗衣店,讓周書毅鑽進洗衣機內拍攝,彷如安徒生游移於水陸/乾濕之間,時而高興時而痛苦的詩人形象。圓形的洗衣機,既是月亮的隱喻,也像窄縮的現實帶給詩人的框限。「為了把人偷偷塞進洗衣機又怕弄壞,感覺很像在做壞事,也算是一次難忘的拍攝經驗。」陳長志笑著說。

 
或如甫於實驗劇場演出的《激 戀》,主視覺是一位女舞者倒在巨大的水管之間,此實景拍攝又和卡蘿畫作疊映,使水管也成為卡蘿自畫像中的血管,而這個畫面的創意,便是陳長志主動提議所完成。

 
他回憶,畫面中的水管,是他服役時因莫拉克颱風前往屏東災區救災而遇到的。「那次看到眼前的水管,我很震驚。以前只知道屏東有魚塭超抽地下水,沒想到這些沿著大水溝比人還高、架得很亂很有機的水管,看來竟有強大的生命力,我心想,這是這條水溝的血管吧!」幾年後,這場景再度浮現他腦海,他聯想到卡蘿畫作中恆常出現的血管、脊柱與傷口,便建議舞團到屏東拍攝。

 
宣傳劇照帶給陳長志的成就感來自許多方面,一方面,宣傳照的編導構思,讓他維持創作狀態;另一方面,當劇照真能在設計與製作團隊通力合作下達到吸引票房的效果時,「可以感覺到自己非常真實的存在。」

演出劇照 紀實兼顧創作

至於演出現場的劇照拍攝,陳長志認為,自己特別在意三個層次:職業倫理、滿足不同工作者的需求,以及自己身為攝影師的創造性。

 
職業倫理說穿了,就是不要妨礙、干擾演出和被拍對象。陳長志曾看過一些初學者或新聞出身的攝影師,會在拍演出劇照時使用相機對焦輔助(會閃光)或閃光燈,「這些其實都很干擾表演者。」又或是為了捕捉畫面而上到舞台區,因此擋住舞者動線,「這都很容易引起工作的不愉快。」

 
而演出劇照也需要依據不同對象需求,捕捉不同的畫面:團隊提供媒體報導刊登的劇照,需要有劇情重要轉折點或高潮;燈光師需要可看見舞台全景的燈光效果;設計師需要可表現裝置、道具、服裝線條的畫面……「剛出道時我只注意舞者特寫,後來才發現不是這麼回事。」

 
此外,如果情況許可,陳長志會拍兩場演出劇照。第一場完成紀實性和不同需求的拍攝,第二場補拍,也會顧及自己的創作性。「我會使用快門或重複曝光,創造一些人體肉眼無法辦到的觀看經驗,」否則,「如果只是還原真實,我找不到非我來拍的理由。」

 
他認為,拍劇照最好不要悶著頭連續狂拍,「連拍時相機很容易卡住,但卡住時常遇到演出最精采的點!我覺得連拍是對自己沒自信的表現,因為對捕捉瞬間沒把握才用連拍。」他以軍事比擬,「連拍如果是機關槍掃射,那我希望自己是狙擊手,每一發都命中目標,一擊就中,也不會在後製時面對一堆照片,增添痛苦。」


想拍得好 四點自我要求

回顧十四年的舞蹈攝影經驗,陳長志歸納,要拍出好的舞蹈攝影,攝影師必須有幾項自我要求:第一是提升自己對「身體」的敏感度,有助於使自己了解舞蹈的身體感覺。第二,受過音樂訓練、對旋律或節奏有一定的掌握會更好。第三,「要多看作品,不只是劇場或攝影作品,也包括建築、設計、電影等不同類型。否則,若只是在工作中循環,有一天就會乾掉,也無法帶給合作者有趣的想法和概念。」

 
最後一個,對陳長志恐怕也是最關鍵的–對攝影有藝術性的追求,「我在拍照時,心裡會有一個『如何具備不可被取代性』的念頭,而且,不要拍不敢承認是我拍的東西。」

(原載於2013.11 PAR表演藝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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