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兒童戲劇的秘密花園

文字: 謝鴻文
網站: 兒童節的派對

走進兒童戲劇的秘密花園

文/謝鴻文

兒童戲劇像一座秘密花園,不瞭解它的人會誤解它,以為它只是「兒戲」。

兒童戲劇(Children’s Play,或譯Children’s Drama)19世紀末才成為一個獨立的戲劇類型,這反映了人類「兒童觀」的演進,看待兒童的觀念已不再如菲力浦.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兒童的世紀》一書所描述的中世紀兒童,一斷奶就被當作「小大人」看待,讓他們穿著與大人相仿的衣服,與其一起勞動、社交、競爭、玩耍。

正因為能重新審視兒童,瞭解兒童的認知發展有其獨特性,和成人的審美心理皆有不同,於是才有兒童文學、兒童戲劇等專為兒童創作的藝術出現。因此兒童戲劇是一種相對於成人戲劇的概念,它既然區隔了兒童與成人的不同,除了是觀眾主體的指涉之外,也象徵創作態度與方法、語言深淺、表現特性的殊異。

在兒童戲劇的意義範疇可以分成兩類:一是觀賞式的戲劇表演,如
兒童劇場(Children’s Theatre),指經過專業訓練的藝術工作者或由訓練過的兒童組織兒童劇團,在特定的空間裡演出,為符合兒童審美情趣,依照不同故事需要,採用話劇、偶戲、黑光劇、默劇、傳統戲劇、音樂劇或歌舞劇等形式表演。而不管用何形式演出,兒童劇場的美學特徵,創意、想像和童心這幾個元素是不可或缺的;二是參與式的戲劇教育活動,如創作性戲劇(Creative Drama)、教育戲劇(Drama In Education,簡稱DIE)、教育劇場(Theatre In Education,簡稱TIE)、讀者劇場(Reader Theatre)、故事劇場(Story Theatre)等,由教師或專業帶領人廣泛運用於學校、社區一定的群體,依規劃程序進行活動,體驗學習。

兒童劇場的歷史,雖然有文獻記載在英國16世紀的伊麗莎白時期,教會禮拜堂裡就有8~12歲男孩組成的兒童劇團,接受訓練後在宮廷儀式或慶典上表演宗教劇或唱詩,但這樣的兒童劇團表演,並非我們現在定義的兒童劇場。

考察西方兒童戲劇的發展,研究常以英國劇作家詹姆斯•巴瑞(James Matthew Barrie)1904年在倫敦引發熱烈回響的《彼得潘》作為兒童劇場開端。《彼得潘》故事的奇幻色彩,富有想像力,能滿足兒童的好奇想望,劇本後來順勢推出童話版出版,一樣成為歷久不衰的經典。《彼得潘》為後世的兒童劇場立下一個典範,爾後歐美許多兒童文學作品如《安徒生童話》、《小木偶》、《秘密花園》、《愛麗絲夢遊奇境》、《湯姆歷險記》、《野獸國》……等均常被改編在兒童劇場演出;東方的日本則常改編《浦島太郎》、《桃太郎》、《花開爺爺》……等民間故事演出。由此可見,兒童文學和兒童戲劇的連結十分緊密,東西方皆然。

當然,兒童戲劇也有新編的劇本。以中國為例,新劇形成之後,1919年郭沫若的兒童舞劇《黎明》,有如中國兒童戲劇的第一曙光,劇中渴望民主自由的活潑少男少女,生氣勃勃,既契合了當時的時代氛圍,更開啟兒童戲劇的序幕。中國兒童戲劇史上更重要的里程碑,則首推任德耀1955年創作的《馬蘭花》。《馬蘭花》逾半個世紀在中國及世界各地演出,創下眾多非凡的紀錄,1994年更有《《馬蘭花》的舞台藝術》專書出版,足證其地位不同凡響。

臺灣的兒童劇場則是深受日本殖民影響,1920年代起各小學校名之為「學藝會」的年度教學觀摩活動,便常見戲劇表演節目;此外,日治時期有「臺灣兒童藝術協會」等組織,出版《兒童街》雜誌,提供兒童劇本發表,並結合從日本引進臺灣的童話口演運動、廣播放送劇、紙芝居等形式,促進兒童戲劇在臺灣的發展。臺灣兒童劇場的成熟是在1980年代中期以後,有九歌兒童劇團、鞋子兒童實驗劇團等專業兒童劇團陸續成立,才讓兒童劇場生態更加生氣蓬勃。

綜觀世界各地,兒童戲劇的發展活不活絡,與當地教育文化的素養水平息息相關,更和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的成熟完善與否有密切關聯。像西方越是重視兒童戲劇的國家,越能認同彼德.史雷(Peter Slade)「戲劇是有力量的學習工具」的說法,在兒童戲劇教育、創作的推展上,觀念及方法表現也就日新月異的推陳出新。相較之下,兩岸三地的華人世界,對兒童戲劇的關注雖有超越以前,但要趕上歐美實還有一段路要走。兒童戲劇這座花園,現在不再是荒蕪,但仍等待更多有心人投入,去灌溉呵護它才能有繁花似錦的美好景象可以期盼。

◎ 刊於《劇場閱讀》第16期,2014年2月

來源連結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