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雲門」未來的「優」?未來的鬱悶未來的憂?–「種植藝術」第二次談會(上)

談題:未來的「雲門」未來的「優」?未來的鬱悶未來的憂?–文創拔地起,台灣的創作軟體在哪裡?

種植2
時間:2008年3月29日 19:00-21:00
地點:洪建全基金會覓空間

策劃:湯皇珍(藝術創作者、第四屆台新藝術首奬得主)
召集:每周看戲俱樂部
與談人:詹曜君(舞蹈兼創作家)
林文中(舞蹈兼編舞家)
黃思農(再拒劇團)
劉亮延 (李清照私人劇團)
謝韻雅(聲動劇場)
吳忠良(身聲演繹劇場)
江譚佳彥、林浿安(Ex-亞洲劇團)
主持人:林乃文
紀錄:林胤瑋

談會簡介

提問一:我們的憂與鬱悶在哪?請創作者談親身感受的環境桎梏。

種植2林文中:住在美國快十年,回到台灣的這半年我覺得整個環境是「錢就是那麼少,團卻越來卻多」,這是個現實的問題,當錢這麼少你去爭取,他們(補助機關)卻不增加,那該怎麼辦呢?我個人感覺應該要想辦法讓團體少一點,然後能有個中介的組織,有個讓年輕人有創作發展的一個單位,而不是說每個創作者都創立團,可是無法上軌道、或被現實打敗,然後很快的又消失。我建議能有個中介單位,有做篩選做培養或者幫助的作用,我們可以一起來討論。

劉亮延劉亮延:這 個關於文化政策的問題,其實它永遠都是個問題!而我比較關心的是文化政策的本質是什麼?也就是說文化藝術為什麼需要被政府管理,而這個問題從我開始組團到 現在,就一直是個問題。為什麼我們需要被一個標準治理!這個東西不見得只發生在表演藝術生態裡面,在社會各層面裡都是,對於一個想要發聲,想要思考、表達 的人,這個界線到底在哪裡,什麼東西框住了這個社會?

 我覺得台灣的劇場太少了!尤其是中型的劇場太少,不到十年的劇團要去弄一個八、九百人以上的劇場,基本上一定會失敗的,因為他沒有那麼多的觀眾,沒有那麼多的行政人員,無法將人氣聚集在一起。而小劇場太小,一個九十人座的劇場,演員、技術人員要生活,整體創作團隊要求新求變,一個禮拜演個四、五場,根本不合成本。很現實的是他必須要有票房,如果你票賣得不好,除非背後的金主很強、後台很強,可是仍可能一檔一檔越作越窮,而必須思考的是,有沒有人來看你的戲?你的戲受不受歡迎?從這個層面思考,表演藝術它是營利的嗎?

  去年我們團到中國大陸巡演,我們作中型劇場的演出,票價跟台北一樣,坐的是草地上,票房並沒有進到我們口袋裡,回來後我們本來應該開開心心,甚至做下一 個,然而我們發現兩件事情,第一,有觀眾!作表演有觀眾,而且直接的,沒有宣傳的就來看,這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第二個,我覺得在台灣積極的爭取觀眾這件事情,在政策上鼓勵票房好這樣的事情,為什麼被模糊掉了呢?

黃思農黃思農:文 化這東西有它的個別性、多樣性、整體性,而政策它主要是在整體性上,可是我們現在政策整體性的方向,可從挑戰2008國發計畫裡,寫到關於藝術的層面定 義,所謂前衛性、批判性的劇場作品,基本上是隻字未提的,然後他們所認定的文化和藝術,裡面包括了工藝品、創意傢俱等等他們可看到實質的產值和數據的東 西,這突顯了文化整體性政策是如何去囊括個別性、多樣性的藝術作品在裡面。現行的政策被消費文化牽著鼻子走,這危險是我們可以監督政府,但我們並沒 有這樣的機制,不得不有今天的行動。當我們很多政策、文化節目或者一些替代空間是朝消費的方向在走時,藝術家如何震聾伐聵?現在很多所謂的藝術節,基本上 已是在一種鼓勵消費的狀態,而文化的本質是什麼,我們並沒有看到。

 前幾天參與台北縣政府主辦關於這部份草案的一個座談,有些 藝術團體提到台北縣並沒有像台北市牯嶺街小劇場、皇冠小劇場這樣幾十人、一百多人的劇場,縣府官員大致的回應是「勸大家不要再想這樣不符合成本的事情,要 花錢蓋這樣的幾十人的劇場,基本上是沒有辦法回收的,大家可以想想一些替代性的空間!頓 時惹來了許多團體的開罵。當天縣府準備的紙本資料,關於好替代性空間的部份,裡面包括了七個廢棄的學校,裡面沒有任何的硬體設備,團體要自己去想辦法去採 購,經營是一年,要付五萬到八萬的租金,而這些地方(教室)已不堪使用了,除了要自己營運,以及付出還算便宜的租金外,這些地方是沒有一條公車可以到得了 的,是你可能還要走五六公里才能到達的地方。這樣的地方我們是無法使用的,如果我們今天在那裡作戲、排練,它的高成本與距離造成的低觀眾群都是很大的問 題。

 我們談到一個根本的問題,藝術文化的內需是不是應該先產生?這裡面包含了表演藝術鑑賞文化的教育,這在台灣是沒有的,政策上怎麼樣去幫忙這一塊?然後是企業對表演藝術的贊助,是不是能從總收入扣除等等問題,也就是這裡面有很多政策上可以去幫忙表演藝術團體的,可是實際上並不是朝這個方向思考,他們能思考的就是補助、給錢!而現行的補助制度也是個很大的問題。補助是個很社會主義國家的政策,可是在我們國家的其他政策裡頭,它其實很多是違反社會主義國家政策評審的東西。我們現在看不出文化政策的大方向在哪裡,包括團體要出國巡演,在這個部份除了給錢以外,他們(官方政策)也沒有真正幫助了我們什麼,團體必須要單打獨鬥的。

湯皇珍湯皇珍:亮 延(編按:應該是思農)的擔心,可能逐漸不用擔心了,實際上我們的政府就是把藝術丟到所謂的市場機制讓他自生自滅,那麼市場機制能夠囊括的是什麼東西?他 用的邏輯是什麼樣的邏輯?什麼樣的東西可以適合市場機制?就是產品!譬如說你可以預設這個產品需要什麼材料、成本,然後該怎麼做,賣多少錢、什麼樣的消費 群,但是藝術並不是這樣子的,所以再用市場機制來做不是但是可以符合所謂市場機制的事,或者跟市場機制根本就是相背的時候,就會像剛才林文中(編按:應該 是思農)所說的問題,我覺得就是一個層次的不見!而藝術在這個大的文創裡面是會被隻字不提的,因為它可能出現不了文創可以處置的所謂「產值」,「產能」這種細算,也就是說票房、觀眾人數,所以這樣的藝術本身會在大的文創系統裡面被錯開。

 有些東西是不可以計算的!比如說你要做藝術作品,該要計畫多少產值、產能,要賣多少錢?你可以預設有多少觀眾?文創本身是不是一個正確的文化建設?也就是現在的文化機關政府,都是將文創作為唯一體質、唯一方向,這是可以商榷的,因為它會枯竭掉藝術的屬性。

 文中(編按:應該是思農)剛剛說的,我非常感觸,文化政策沒有回到文化的整體上來思考的時候,就完全沒有辦法談到改革是什麼,另一個就是層次的問題,就是說有沒有一種創作是小的型態的,比較尖銳的比較看不懂的,所以觀眾沒有辦法很多的。像百老滙這種需要很多觀眾的,跟流行跟觀眾需求銜接在一起的層次,或者中型劇場的層次,還有像是國家政策要跑出去的那種比較大型的,或者跟商業、流行結合的表演,這些層次是一個都不能少,如果這生態有一環不見了的話,整個生態都會受到影響,所以我們不是在談論著一小節問題,也不是一小塊人群的問題,從生態學來講,每個環節都是環環相扣的。

  那麼再談我覺得比較大的問題,林文中剛剛所說的,你認為錢很少團體很多,那有沒有可能讓錢多一點呢?〈林文中回:是有可能〉,所以在文化政策的監督上面, 必須回到文化的整體上面去思考問題,這樣的話也許能解決比較根本上的問題,也就是今天我們所要去探討的。創作者需要一個怎麼樣的生態,然後文化政策怎麼樣 來配合這個生態,換句話說,團越來越多,但錢應該也要越來越多!然後剛你說的中介單位這問題,就是談到所謂補助這部份,比方說排演場、展場這兩個非常重要的資源,這兩個資源如果可以好好的用在常態性的關係的時候,那麼你們就會受到非常大的幫助,比方說免費的使用或者便宜的使用,那這就是一個幫助,讓藝術生態可以建立起來,讓藝術長出來,而不是說我給你一口糧,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觀念,應該要回到文化政策的整體上去想問題。

謝韻雅謝韻雅:【聲 動劇場】已經快六年了,過去七年我在作表演藝術的製作、行政,今天與會有很多的創作人,是很好的機會來丟出創作面對的問題。我就來針對我自己團的型態來丟 出一些我們遇到的困境。我自己因為在創作形式的類型上喜歡結合音樂跟舞蹈,但是每次都會遇到「對號」沒有辦法「入座」的問題,曾經有一段時間,公部門的機 制有分「跨領域」的類別,但國藝會(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在去年取消了,而有這樣類別的時候,你還知道怎麼要申請(補助),現在跨領域的類別沒了後,我們在申請上就變得很辛苦,然後我們就是選擇誰是我們的評審?我們是不是能拿到這個案子?那麼,這個類別是不是一定要這樣分?或者是有其他的方式?像【優劇場】它到底是戲劇還是音樂?打鼓算是戲劇還是音樂?那麼【漢唐】(漢唐樂府)呢?他們有音樂有舞蹈,到底是算什麼類別?所以這樣的分類是不是可以有更好的、清楚的方式。甚至我們最近還在討論是不是要成立兩個團,一個團是舞蹈類一個是戲劇類,可是這會讓一個團很累、很辛苦。當我們個別申請專案的時候,在各補助機關的類別分屬不同,像文建會的扶植團隊就很清楚,所以,「難道一個團隊的「型像」一定只能在一個符號裡面嗎?」

 剛講的是公部門的管理、扶植與補助的部份,第二個問題是「公部門對創作內容的認知、侷限」, 我們這五年來都有國際交流,每一次都如思農所說的單打獨鬥,我遇到最大的問題是,每次國際交流的企劃書都要「本土」、「台灣」、「台灣本土」……,或者寫 到「中國文化」要改成「中華文化」這樣的拿捏,像比方教育部補助藝術交流的這裡面就有提到補助重點是「族群融合」,比如說有原住民、客家,而我自己很喜歡 原住民文化,可是唱一首原住民歌曲就代表族群融合嗎?所以這樣實質對創作者是一種鼓勵,還是一種侷限?尤其在國際交流上,我們能不能讓國外看見台灣的團隊在世界潮流中是領先的。

 第三個是剛剛大家所提到的,政府部門比較容易以量來評估, 我們都知道成果報告書一定有一個「有多少觀眾來看你表演?」我寫的時候都會忍不住猶豫,可是劇場就是這麼小,幾場下來的人數就是這樣,像這樣以量的評估, 讓我們不清楚自己是以什麼樣的價值被判斷!那還有像公部門裡面強調的「互動性」,就是教表演者跟觀眾打成一片玩在一起,所以這樣幾個公部門給我們的領導方 向,經常使創作者在作計畫的時候,某個部份會覺得被「卡住」而妥協。

 我們團這幾年開始接觸企業,我們發現企業的思維其實也是會跟著政府走,像他(企業)要不要贊助我們,取決於有沒有在國家音樂廳表演,可是今天我們的演出形式不見得適合在國家級的音樂廳。另外要分享的是所謂硬體跟周邊軟體的部份,這也是大家共同談到表演場地的缺乏,這問題一直都是各團體感到很辛苦的,每次都要全新面對一個不太完整的場地,沒有燈光、沒有舞台、沒有觀眾席然後去搭建,台灣這樣中型的場地缺乏,一旦像紅樓、中山堂這些場地被競標了以後價格就很高,團隊沒有辦法承租,因此我們很期待「表演藝術聯盟」這個台北市閒置空間的專案(編按:藝響空間網), 我在紐約看見了很棒的例子,就是他們有很多的空間、閒置的學校,政府很獨立的釋出閒置空間給各單位組成的小組,然後由這小組提出他們要經營的方式,他們努 力經營就是十幾二十年,因此他們可以去承擔風險、投資設備與增強不足,而這些小組他們也能夠接受政府等的補助,或許藉這樣的方式,團隊可以自己開發比較像 是另類多功能這樣的展演空間出來。

吳忠良吳忠良:我 們一直在思考今天所談的這個問題!我自己感覺這樣談了以後,然後呢?然後我們可以做什麼?【身聲演藝劇場】經營跨領域表演已經十年了,尤其到去年,我們已 經開始有放棄政府這樣的概念!因為過去的申請一直不是很順利!甚至最近我們還開始試著申請音樂類的補助了!我回想過去三十年間,小劇場那種精神,已經漸漸 不見了,甚至包括我自己,因為經常會跟著政府的腳步走。我們是很實驗劇場型的,有視覺的、美術的等等作品,甚至也有打擊類的,有時候我們是逼自己去這樣分 類的,像演出有打擊樂,主持人就會介紹說「這是創意樂集」,早期我們很辛苦,演員為了要生活,就去做街頭表演,到現在這一塊都還有,所以我們又稱這一塊為 「身聲街頭表演」!像這樣的分類是我們逼自己去分,對公部門機關等的分類,這就是我們現在要思考的,就是要不要這樣去分類藝術?我們有很多東西,是這樣不知不覺的被他們(政策)帶著走,而且這是很明顯的,如前幾年鼓勵的傳統創新這類,不是不好,只是若沒有平衡,像我們這樣類型的就可能被排除了,再比如【雲門】好了,我們拿的錢是他的零頭,當然那是因為【雲門】資歷的問題,只是說看到這種狀況的時候,就會覺得我們這樣的團體,好像「不能活,也不能死!」就得靠我們自己去接一些商業的活動來養活自己。

 我們團有八個全職給薪的團員,一年要有大半時間作商業活動來養活團,一年裡約兩個作品六場演出,這樣我們就很開心了!因此像這樣的問題我們一直談,我也很期待,好比說來發起一個「公投」!關於文化政府官員提出一些計畫、政策,然後我們來選擇,因為我覺得官方是服務我們的,我們是做創作的,這整合的事情不是我們去發現的,不要忘了多元的東西,而且要讓他平衡。

湯皇珍:我 希望我們的討論,能成為一個黏合土。剛才在寫講稿時,出現了一個名詞,叫做「驢子前面的胡蘿蔔」,也就是說驢子可能不知道前面的方向是什麼,但若是在牠前 面放一個胡蘿蔔,牠可能就照著胡蘿蔔的導向往前走,這就很像我們的文化主管機關,因為他們都是有預算的,有筆很大的錢,然後又有執行的權利,可以決定這些 資源要放哪裡去,他丟了一個胡蘿蔔出來以後,就有了一個方向,可是當這個胡蘿蔔丟出來了後,這個文化政策的想法、作法是錯的時候,那麼這個驢子選擇不要這 胡蘿蔔的時候,就會像剛才大家講到的,那就是自生自滅了。現在很重要的就是要回去監督這些擁有龐大預算,以及執行權利的主管機關,他的文化政策想法、作法 是不是正確,換句話說這是我們對於這個大的機制產生一種制衡力量的唯一方法,因為台灣長期以來從來不對文化政策產生什麼別的意見。我給大家一些資料,今年 的2月29日我在網站上提到一個法國新聞,講到「法國文化界站起來反抗總統Sarkozy(薩科齊)!」因為他們覺得法國這個新總統的新文化政策是有問題 的、是背信的,在這新文化政策裡,他把一些不賺錢(不營利營運)的文化政策刪減預算以及處置,造成這些文化團體、組織馬上到街上去抗議,也就是說在法國這 樣一個文化國家裡面,他們對於文化政策的監督是理所當然、理直氣壯的事情。在台灣的創作藝術家,絕對不是為接受補助討一口飯的人,在生產韌帶上他是一個生 產者、工作者,那麼工作者是不是應該向所有的工作者一樣有收入!譬如我,我一九九一年從法國回台灣,一直到去年為止的十多年當中,我每年都會有兩到三件新 的、龐大的計畫出來,十多年來沒有間斷,照理說我是在工作,可是我沒有收入!因此大家應該要看重自己是一個生產者,不是等待補助的人,文建會為什麼要扶植、為什麼要補助?他必須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而這樣一個制衡機制,對文化政策制定後的透明度,以及文化政策出現後它如何有效,這樣的第三機制要出現!

詹曜君詹曜君:作 為一個藝術家、創作者,我比較關心的是我到底在做什麼?台灣的文建會是屬於部會機構,主管由政府官派的,形式接近歐洲的法國文化部或俄國,然後國家又以基 金會形式作補助成立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這部分偏向英國與美國的作法,我覺得我們台灣就已經有很不一樣的領導概念在進行,所以這樣的東西是否會直接影響 到我們的創作環境,我希望大家可以給一些指教。另外是我長期做教學工作,這是很自然的,因為我們從舞蹈創作的收入並不足,因此要去教書,我從九零年教到現 在,我發覺台灣一個特別的狀況,就是小孩子變少了!他們都集中到大的連鎖教室(如雲門),然後我看到不只是舞蹈班裡頭,過動的孩子越來越多,這是我們現在 面對的困境,如果我們在教育裡面沒有藝文的養分,我們創作的對話對象是誰?未來是誰來創作?我認為教育這樣的環節,在會談後可以持續的深入討論,因為我們在這些基本教育系統裡,看不見藝文教育的培養。我在學校擔任駐校藝術家,以舞蹈的角度,我發現台灣沒有身體教育的東西,那是很可怕的事情,我的運氣是在我去讀了國立藝術學院,有舞蹈的接觸,有了救贖有了療育的過程,我相信藝術對人生的價值是很重要的,所以教育的這一環是不可避免不可逃避的。

 我做創作的時候也有去申請補助,我覺得台灣有這麼多的文化中心,各縣市也有所屬的文化單位,而這些單位也有預算進來的,它要怎麼去扶植、補助,要怎麼讓這些「資源聯繫」起來?不是說我申請了高雄的資源,就只能在高雄演出。另外是看比例,我覺得藝術不能被管理,政府的單位其實應該是站在協助、服務的立場,所以我贊成剛才大家提到的一些務實作法。

 很多團隊都是單打獨鬥的,去年我與朋友成立一個團做創作,而創作與推廣其實有的時候是涇渭分明的,那麼我們在做創作就比較偏向前衛或實驗性的東西,可是我們在申請補助的時候,官方會希望看到我們的作品可以接觸更多的人,的,但我們的作品是實驗、前衛的,沒有辦法接收這麼廣的人的時候,就沒有辦法進入那樣的補助系統。另一方面,補助除了製作面可以用在推廣面上,缺少資源,辛苦創造作品卻缺乏跟觀眾對話的空間: 去年我們跟日本、韓國、澳洲、台灣、香港五個地區作了一個舞蹈巡演,這個巡演是每個舞蹈家在當地申請空間或者經費,而這是屬於海外的巡演,資金相當的大, 那時很幸運有拿到補助,可是回到台灣時,我就覺得很可惜,當時申請的是兩廳院的實驗劇場,而兩廳院在那時設定為兩廳院之友的回饋節目,因此我們的節目基本 上是不被人知道的,而這樣的跨國節目,少了一些資源,做出來的東西就少了跟觀眾的對話,反而我們在澳洲那樣非正式的演出卻不然,所以我覺得像剛剛忠良講的整合資源,對創作是會有幫助的。

江潭佳彥 江譚佳彥: 我在台灣從事藝術創作工作三年的時間,2006年在苗栗成立了【EX-亞洲劇團】,畢生就是以創作為目標,起初在台灣做創作,因為資金不足的問題,人力以 及場地事務都是借重人情上的關係來協力製作,而硬體設備、服裝、燈光、道具等技術也都是儘量的屈就現有的資源來分配,最後這個製作受邀到上海的「亞洲當代 戲劇季」演出,我為什麼要分享這些呢?我認為,在台灣真正想做創作的人根本沒有辦法做創作,我剛聽了林文中提到精簡團體的想法,非常的贊同,我同時也覺得,每年要求政府將預算經費加值增多是不可能的,重點在,政府的錢有沒有花在刀口上,我認為藝術團體不只是主張,而是要提出一個有效執行的政策來讓政府去使用。

  跨領域的問題我們也遭遇過,2007年我們劇團做了印度預言《阿濕波變身記》,這齣戲我們嘗試用了亞洲傳統藝術的觀點來做創作,因為我們是在苗栗註冊的團 體,當時客委會認為這齣戲跟客家有什麼關係?我很訝異這樣的定義,難道跟客家族群有關的藝術創作一定要用客家語言、客家原著才算嗎?因此我們勢必得將這樣 的想法融入創作裡,才有辦法爭取到補助的可能,但之後我們發現這些元素根本無法融入創作裡,可是我們為了在夾縫中生存,有些東西不得不照著政策的方式走。

林浿安  我想用自己的經歷跟大家分享在印度的藝文政策關係,在印度的地方州政府,藝文團隊有分扶植與未扶植的團隊,扶植團隊是沒有拿到州政府的扶植團隊補助,所以 州政府裡面的扶植團隊跟台灣一樣是case by case,以製作來申請經費,用自己的方式生存,並沒有得到地方政府的補助,這些受政府補助的團隊的所有經費,就是政府全部的補助,在這樣的情況下,印度 政府每年要舉行一個針對州政府的藝術節,而這藝術節分為兩種,一種是扶植團隊參與的藝術節,一種是受補助的團隊共同參與的藝術節,並且設立一個「觀察者」的角色,這樣的觀察員會觀察沒有受到補助的團隊兩到三年,如果作品持續是好的,他會篩選出來到扶植團體,另外在藝術節裡面,這些受扶植的團隊作品若是沒有達到一個標準的成績,便會把你的預算刪除,這 是地方州政府以藝術節來做的營運。每年,印度的地方州政府會在該州選出兩個節目來參加全國性的藝術節,而這些州政府選出的演出團隊到了國家的國際性藝術節 時,國家會有個委員會來觀察這些團隊的作品,並且經過這樣的發表後來討論什麼是所謂的印度劇場,所以在印度的創作領域上,競爭是相當激烈的,想要獲得補助 以及獲得好的補助,在創作上勢必要更積極。台灣的藝術團體這麼多,可是實際上表藝團隊登場交流的機會卻沒有很多,我認為應該要更多,甚至可以更積極的談合作。我一直想要做台灣的劇本(作品),但是我發覺台灣特有、獨特的劇本很難找到,我希望未來可以在劇本這樣的一塊來合作。

待續……

談會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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