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不了奶的兩廳院

作者:王墨林(One people 文化對决網路行動成員)

現在上台或下台的文化官員,大概都會「正治正確」地提幾句他們對「文創產業」的看法,但每一個人提的都是既無創意又沒擔當的官腔官調。客觀事實反映的是,這些文化官員讓人看到他們只會把納稅人的錢不當錢在亂花,請問陳郁秀幹文建會主委時,只為了推廣「文創產業」的政策宣傳,就花了好幾個億,看到她帶著學者、藝術家到歐洲去跑了一圈,回來連個屁都沒放,躲在華山藝文特區草草率率辦了個圖片展就應付了事。她幹兩廳院董事長時,也只會燒鈔票搞政績,像她就敢灑下大把銀子,找來美國劇場大師連搞兩齣豪華大戲,燒掉近一億鈔票,連自已都說不清楚意義何在,底下人又怎樣幫她擦屁股呢?

另一個也是幹過文建會主委的黃碧端,她的前科記錄是當她在作南藝大校長時,就搞了一個經費五千萬,卻是膺品一堆的「敦煌大展」,是盡所皆知的烏龍事件。後來她反而被馬英九提拔去幹文建會主委,仍然在玩大灑鈔票的遊戲,簡單一張A4都寫不滿的公文,什麼鼓勵優良創作,什麼巡迴大陸演出、、、一下子就公告了好幾張,每張動輒都給數百萬元,結果到底誰拿了這些錢,又積累了什麼績効,誰真正在關心納稅人的錢交給了她們,有當一回事去推動任何文化創意或文化產業嗎?這個社會何嘗又幫她們檢討了文化官員的虛榮與謊言呢?

文化官員最不要臉的是,明明他們站的茅坑是因政治酬庸而獲得的,還真自以為是因自己所謂「專業」能力所及,甚而臉不紅、氣不喘的在「資歷完整」的高帽子底下,發表令人為他們感到汗顏的「官大手錶準」的言論。尤其是碰到我們的國會立委,除了民進黨的林濁水,幾乎沒有一個稍具文化素養,所質詢的議題常令人啼笑皆非,讓文化官員頭過身就過,以至於政府的文化預算,可以說都不被怎麼花心力去監督過。尤其兩廳院花大錢卻躲在教育部的大傘下,卽使以前董事長制或現在的總監制,都暴露了台灣文化旗艦的許多問題,但因為他們不必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對於違法濫權就更毫無忌憚,以前陳郁秀是一個例子,以後黃碧端更是為我們所能期待的另一個例子。

陳郁秀越徂代庖當了藝術總監背後的影武者長達4年,就是因為現行的法人制度出了問題,她為了抓權又讓問題變成兩廳院運作制度的大破口,現在既下了台,最起碼也應該對自已違法亂紀的行為有個推詞吧?沒想到她可以臉皮厚到忙不迭的出了一本書:《行政法人之評析:兩廳院政策與實務》,內容竟是為爭執董事長與總監之間的「有責無權」與「有權無責」,說三道四,這種為自已抹白手法實在可笑至極。一個依法早該檢討的制度,七年來完全不見政府權責單位聞問,卽使在政權輪替之後,郭為藩董事長上任,竟在同一個組織與制度之下,與之前的陳郁秀董事長竟有完全不同的「各自表述」,難道誰掌權就是誰說了算數嗎?

照現在郭為藩的說法,那麼才一個月之前還在擔任總監的劉瓊淑,不是應該依法成為兩廳院的經營者,對董事會負責嗎?為何她卻去幫那位只拿6萬元車馬費的董事長「跑腿」?劉瓊淑的權在哪裡?她的責又是什麼東東?納稅人為何要付啥事都不幹,只是給陳郁秀跑腿的劉瓊淑21萬呢?還是陳郁秀董事長既然做了總監的事,全權負責,就應該拿21萬酬勞,而讓總監拿6萬元跑腿費就可以了?

撇開權力不談,董事長制或總監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談誰可以讓兩廳院賺錢?當初有人嫌每年4.5億預算的兩廳院累積短絀太多,為了不讓政府繼續往裡面丟錢,故而設立法人讓兩廳院「有效經營」。現在政府每年給兩廳院的預算高達十億,七年來將近七十億的「母金」又孳生了多少利潤? 這賬到底是怎麼算的呢?讓兩廳院穩賺不賠,又要故作清高搞什麼NGO那一套,又要依賴政府過活,簡直是面子裡子都要,這也許是台灣文化界的寫照吧!

郭老先生,你曾貴為教育部長,以你的經驗難道看不出來兩廳院法人化的目標,就是要政府從負擔變身為牟利機構的「自給自足」嗎?看不出來因兩廳院運作到現在仍未有母法可循,同時,又依法於法人成立三年之後要做的全面檢討,為何七年以來至今都不見有誰在做?你上了台仍然在講那些五四三,這些問題不會因你裝聾作啞就消失的。你對外宣佈所謂「回歸」總監制,那是否表示之前陳郁秀違法亂政嗎?你為何不能正本清源把問題攤開談而做出正確的「總結」呢?陳郁秀要權,制度就被一脚踢開,現在你老人家要做人,制度又被一手遮天,你們都在循私,目無法紀!

藝術總監這個原本應該依法向董事會負經營權責的位置,有權又有錢,陳郁秀搶著做,劉瓊淑假裝做、黃碧端歡喜做,然而她們到底做了些什麼?現在正是我們要開始檢驗的時候。誰只是聽命辦事、誰只會是打嘴砲,誰真正可以帶領廳院回到法人正軌,開始設法賺錢?對現任黃總監而言,郭老先生幫妳「撥亂反正」回歸到「總監制」之後,你已經不是什麼政策官員了,先別管那些打高空的「創意產業」政策,也別花精神去想文化部的「計畫目標」,你現在可是要直接動腦思考的「專業經理人」,我們等著有機會要問你打算以怎樣的管理策略,讓兩廳院開始賺錢?當然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你得先告訴我們,法人化七年以來的兩廳院到底是賠還是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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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k]no.41 四月號:/耀眼的文化地標–黃碧端談兩廳院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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