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the man》:三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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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周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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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劇本的時候,編劇會思考兩個最基本的問題:第一,故事怎麼寫;第二,人物怎麼寫。因此,當我在閱讀劇本的時候,也會依循這兩個方向。通常,我會閱讀劇本至少兩遍,第一遍我會先掌握整個劇情,看看故事在說什麼;第二遍我會觀察人物,想辦法理解他們究竟是怎樣的人。

《I’m the man》一劇有三個男角。三人三十歲左右,從小學到中學都是同班同學,也同樣在馬來西亞北方小鎮「大年」(SP)長大,但三人之中,只有小康一直留在SP,其他兩人都離開這個發展有限的鄉下:阿浩到大城市吉隆坡當編劇,王子東到外國新加坡白手起家,直銷事業做得有聲有色。某天,阿浩和王子東返回SP,三人相約一起打撲克牌,全劇的故事於焉展開。

三人各有各的面目與生活。阿浩是電視編劇,個性安分守己,逆來順受。編審要改他的稿子,他說改就改,認命得很;交往八年的初戀女友要和他分手,他心裡鬱卒,默默地回SP散心療傷。三人之中,他的脾氣最好、牌品最佳,可塑性也最大。所謂的可塑性,是指在既定的生活模式中允許自我改變的程度而言。雖然他在各方面看起來像是性情溫和的乖乖牌,但比起其他二人,他擁有最多改變現狀的意願與潛力。他不希望單身,所以主動打電話請求前女友的復合;他不希望繼續做一名為了寫而寫的編劇,於是想要改變;他不希望停留在現狀,因而想起最初的夢想。雖然全劇至終皆無看出他針對夢想的具體行動,但對於日復一日的混吃混喝,他的猶豫與反省,比另外兩人更多。

小康遠不如阿浩會想。如果為三男做一次「大腦評比」,小康的分數可能最低。他的腦袋總是在「形而下」的層面打轉:眼神最色瞇瞇,A片看最多,最會物化女性,說話出口成髒,氣質最粗野。他有小聰明,能夠四處兼差,但再怎樣兼差賺錢,也解決不了欠債問題,只好向王子東周轉。三人之中,他得過且過,最不積極,最沒有抱負,當王子東計畫帶他去新加坡闖一闖的時候,他的決定是安於SP這個鄉下。然而,他有一點是王子東比不上的,那就是他有一個還算美滿的家庭,以及每天晚上都要聽他故事才能入睡的女兒。親密的父女關係,是他最引以為傲的,也是王子東唯一的欠缺與遺憾。

就社會地位而言,王子東混得最好。他到新加坡白手起家,當上經理,衣錦還鄉,回鄉以後他開大車住洋房,手上把玩的是進口的金色打火機,自信滿滿地對人演講,拉人加入直銷,他活力十足,除了天氣悶熱,沒有任何事情能夠難倒他。他在阿浩和小康面前,像是一名凱旋榮歸的勝利者,姿態高,口氣大,想說服兩位老友向他看齊,然而回到從小長大的故鄉,只有老友知道他的底細。這名貴氣逼人的大戶想當年騎腳踏車出遊時曾經被狗狂追大摔一跤,狼狽不堪;遇到喜歡的班上女生,憨直地以為只要考上第一名就能追上她,結果卻被一口拒絕,搞得灰頭土臉;如今,看他表面風光,其實他最希望拉近和家人之間的距離,但就這點而言,無論他花再多金錢,始終無法到手。看來,人再怎麼混,混得好或不好,總是各有各的本事以及必須面對的困境。

人物經過以上的分析,再將劇本閱讀一遍,就會發現三個男人更多微妙的關係與互動,也會觀察出更多的細節與趣味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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