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結局的範例

文字:周力德
網站:Messenger’s Blog

或許是最近重看《火線追緝令》(Seven),使我想以這部電影來討論什麼是精彩的結局。

前文提到,這部電影的行動是兩名警探追查一個連續殺人犯。對於許多好萊塢電影而言,這個行動並不新奇。類似的警匪片在內容上多半大同小異:一個或一群壞蛋基於某種理由犯案;一名或幾名警察或正義之士打算緝凶追案,從本來的毫無頭緒直到發現一點蛛絲馬跡,然後鎖定目標展開追察;追趕了老半天都追不到或者追到了又讓壞蛋給逃跑;當壞蛋伏法的時候,電影也接近尾聲了。

雖然內容相去不遠,但觀眾就是愛看其中的追趕場面、聲光特效、動作設計,以及先進科技的運用。《火線追緝令》也是如此,但它最特別之處在於將基督教的教義與上述的商業元素成功地結合在一起,表現了人性的深邃。電影的壞蛋是一個依循「七原罪」的連續殺人犯,警察抓不到他,只能被他耍得團團轉。後來在一次突擊中,警察差一點就逮到他,可惜他溜掉了。後來他主動到警察局自首,但警方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們至今為止只發現五名被害人,還有兩名被害人的屍體下落不明。壞蛋告訴警探,他知道那兩具屍體在哪,要警探帶他去一個地方。

夕陽西下的時候,他們來到一片荒野,在野地中等待。警方不知道他在玩什麼把戲。這時,一輛車從遠處慢慢地駛近,引起警方更強烈的戒心。車子停下來,走下一個駕駛,送來一個包裹。由於這個包裹,使其中一位名叫Mills的警探不顧勸阻,當場槍斃了這名殺人犯;這片荒野,成為這名殺人犯的墳場。

於是,最後兩具屍體找到了:一具屍體便是殺人犯自己,另一具屍體是裝在包裹裡的人頭,死者是Mills懷有身孕的嬌妻。殺人犯算準Mills會因為承受不了憤怒(wrath)而槍斃自己,所以他早已決定賠上性命,換得警方為他的「七原罪計畫」劃下句點。殺人犯知道,Mills再怎麼正義,終究逃不出他的原罪:憤怒。換言之,我們每一個人,無論是誰,無論是所謂的邪惡還是所謂的光明,都避免不了基督教中所揭示的「罪」(Sin),而「罪」會以各種方式施展出來,不管是基於怎樣的理由。

如果編劇沒有事先規劃好這樣的設定,想好這樣的結局,便寫不出整個故事以及精彩的過程。今天是2010年的最後一天,祝福寫劇本的你,可以為你的每一個故事想出很棒的句點;也希望你今天過得非常充實而精彩,為你的2010劃下一個難忘的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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