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怎麼說?

文字:莫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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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過去的一年裡,澳門文化藝術界的聲音最高漲時,大概是新城填海第一期公眾諮詢期間,可是後來也像稍稍緩和下來了,「沉默」也許說不上是暴風雨的前席,至少也是一種張力,這種張力來自幾項當局一步步「革命性」政策,「張力」不一定來自對持,有時是來自一種期待與猜疑的交戰。

思變
美國人對「藝術」交上「政策」很有保留,政府一旦將公共資源用來資助藝術,便引起政治干預創作自由的嫌疑,所以美國人寧願讓企業去資助藝術,以減稅去引誘企業對藝術活動進行資助,或又指定企業將用地撥一些來放公共藝術品。歐洲國家卻不同,歐洲人很重視藝術文化對國家形象的塑造,藝術資助政策不可缺少,政府資助藝術活動已成傳統,著名的路易十六養起幾多藝術家替他作形象指導、「創作」人像畫,演他愛看的戲。為了減少政治對藝術創作的干預,還發明了「一臂之距」的制度,成立一個介乎政府與民間之間的撥款機構,對藝術活動、藝術團體與個人進行資助。

澳門,一個曾被葡萄牙統治的小地方,藝術資助也有其自身的傳統,對比起其他資助制度已有一定發展歷史的地區如香港或台灣,澳門過往的藝文資助制度仍然十分落後,脫離現實情況,透明度也十分不足;但對比起民間藝團還沒法得到政府認可補助的大陸地區,澳門的藝文資助即使「分餅仔」也算聊勝於無。近一年來,政府在文化政策上其實有很多大小動作,可是除了填海諮詢那次大伙兒要求為下一代留片「文化樂土」外,其餘時間未見有藝文工作者在藝文政策上加以討論;大概政府的大小動作是湊效的,多一點開明、親民態度,久不久放出些奧巴馬式的「改變」訊息,首先是開設了「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舖開一大桌面的發展大計,再又每個文化社團年中都收到一封2011年文化社團活動申請指引,裡面提到社團可向當局遞交「三年計劃」,不久,MIF出現了由官方策劃的澳門創意館展出澳門設計品牌和多個民間表演藝術團體,然後是早前文化局與澳門基金會共同跟文化社團召開了幾場文化活動資助的座談會,主席和局長直接與各文化社團代表會面及對話,是回歸後的首次。

這一系列「改變」,或者沒在施政方針上出現,不過肯定是個未來澳門文化藝術的重要轉型期。

觀眾多就「成功」?
藝術資助政策需要有足夠透明度,不但因為那是公帑要「向公眾交代」,站在文化藝術的發展角度來看,它更牽涉到一個藝術的認受性問題,你有你說藝術是生活的必要部份,可是一般大眾還是覺得那只一種閒著無事才需要的點綴,為什麼不資助我去「唱K」要資助藝術家寫生呢?資助政策的透明度其實就在這時派上用場,誰來擔任評審只是很基本的名單公佈問題,更重要的是審批形式與評審準則的公開與公正,它不但要說服那些覺得資助金額公不公平的藝術家,還需要讓大眾了解資助與不資助的原因,畢竟,公共資源用來資助藝術文化活動,不是藝術家的一般觀眾也是受惠者,在低票價政策下的澳門觀眾不可不說是在享受資助的,於是他們也該有了解、質疑這個審批形式與結果的權利,這個權利的提昇,大大提高了一般人對藝術文化的參與度與關注度。有人會質疑這是對藝術創作自由的監管,藝術是一門難以評定其高低的事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和愛好,沒有標準又如何去評?

那麼觀眾量是不是就能反映一個藝術作品的成敗?

香港資深藝術行政鄭新文在十多年前一篇名為《如何衡量非牟利藝術活動的意義及成績》的文章中指出:衡量非牟利藝術活動成績可分兩方面「一方面是它達到預期目標的程度,另一方面是它有否通過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方法達到目標。」而非只看觀眾的上座率,鄭甚至認為上座率可能是一種誤導,例如一個社區戲劇計劃,原本想讓社區裡的居民受惠,可是來看的都是戲劇團體自己粉絲,而非社區的居民,即使全場滿座也是跟活動預期目標相違的;另一個是活動的類型,一個教學型社團的學生表演可以擁有百分百的入座率,主要是由於家長和親朋的捧場;但一個嚴肅的戲劇表演甚至前衛劇場,觀眾人數當然不容易由家長親友填充,這主要看他們是否能用最經濟的方式去達到預定目標,以及在觀眾群的拓展是否成功。創新或缺乏一般賣點節目尤其重視它的「欣賞指數」,雖然它開始時「叫好不叫座」但欣賞指數高的節目會為節目提供更多重演的機會。故此表面的出席率或人數並不足以反映藝術活動的市場成敗。藝術資助就是要支持一些暫時不具有市場價值,但卻有存在意義的活動,只以上座率來評定一個藝術活動的成敗,便與藝術資助的意義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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