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場所精神

文字: 林正尉
網站: 隱喻化的後臀美感

09年底,飛人集社劇團透過擲茭得到土地公應允,於景美福興宮前製作「煮海的人」。改編元曲「張生煮海」,交會現代人生活即景,以熱舞、戀愛,貫穿古代故事,並以電音、民謠、客家八音等元素,來譜出一個屬於年輕世代劇場工作者們,對於場地、觀眾的全新想像與體驗。

乍看極具儀式與神聖性的廟宇空間,事實上兼容大量的草根性與開放性。俗諺說:「乞丐趕走廟公」此言非假,除了燒香問卜外,常也是集眾議事與娛樂(圍觀象棋、聊是非、飲酒)之處。

童年觀戲,酬神戲撒糖到台下,不分男女老少群起接、開始撿「神明」的丟糖,我也樂在其中。烤香腸、遊戲機攤販佔一側,單車與觀眾頭頂聽著忠勇故事,隨性嗑起瓜子,翹著腿抽菸檳榔者滿是。庄裡因守神誕辰熱鬧,戲者的重要性或沒如此明顯歸分 : 他們往往是外來戲團,不僅對廟宇及誕辰盡責,由於形象有時扮神,亦須向觀眾祝福。既恪守戲劇本身之專業,同時要面對與「討好」在地民眾。

「煮海的人」的可惜之處在此。演前尚如於小劇場或劇院環境,要求觀眾遵守規則。廣場本身有其意義,既選擇於此,便要承認其開放性 : 毋論自由走動或飲食,台上台下無互動,分著嚴格的兩種世界,仍屬劇場規範,導致「不精確」: 儘管它有著「儀式性」和「遊戲性」,甚求兩種特質之結合,但已違原有的場所精神,怎麼看當然不到味。故,創作者有心嘗試不同的劇場經驗,本就值得鼓勵,然廣場意謂著能動性,場地選擇決定演出成效,實不容輕忽或小覷。

(本文刊載於澳門《劇場.閱讀》季刊,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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