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成立始末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部Log

〈馬英九執政三年的文化成績單〉一文中,我曾針對文化部的成立寫下一個短評:由文化部取代文觀部,迷途知返、值得肯定。

何以這樣短評,我舉個例子。大家都喜歡引用法國前文化部長賈克朗的話:「法國有四十四個文化部」。他的意思是文化在法國政府中,不只是文化部在管,其他部門也在管文化。由此可見,文化的涵蓋面是很廣的。然而,政府的其他部門可以管文化,卻不一定要管「文化觀光」,因為文化有觀光的一面,也有不觀光的一面,如果其他部門在管文化,那代表這些部門有將文化放在心上;如果其他部門在管「文化觀光」,那這些部門就管太多了。我想,文化和文化觀光的差異,應該很清楚了。

因此,我贊成的是文化部,而不是文化觀光部。但,我很好奇為什麼馬政府會將「文化觀光部」改為文化部。追查完畢以後,我寫下〈中華民國文化部〉()、()、()三篇,文中我檢視了文化部的來龍去脈,歸納出以下幾點:第一,「文化觀光部」是馬政府延續了扁政府的構想,但後來推動不下去;第二,推動不下去的原因在於觀光界的反對,所以「文化觀光部」才拿掉「觀光」,剩下文化部;第三,政府成立文化部,絕對不是著眼於文化上的理念,也不是認清文化和文化觀光之間的差異,而是基於實際的利益。換言之,如果觀光界不反對,那麼即將掛牌的會是「文化觀光部」,但正因為觀光界認為和「文化」綁在一起沒搞頭,所以才決定退出,留下「文化」單打獨鬥。

對此,我曾批評政府施政缺乏理念,但換一個角度想,正是由於缺乏理念,才會有如此大的彈性空間,任由「文化」這樣被「觀光」甩掉,使文化部得以成立。說起來還要感謝觀光界,使「文化觀光部」的迷途,最後知返於「文化部」。我所謂的「迷途知返、值得肯定」,道理便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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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附圖為「小每」所加,來自2008年由「興青聯」發起的「515鬧慶文化關光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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