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麗芳車行》(中)

文字: 周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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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芳車行》有四個家庭,三名父親,二種家暴,一個車行。
先從四個家庭說起。主要的家庭有三個:林家,李家,黃家;三者有一個共同的特色:母親缺席。林家三兄弟在小時候因為父親作孽,將母親撞成了植物人,以致於三兄弟長大成人以後,必須照顧長年昏迷的母親。李家有三代,李茂水和他的一兒一女,外加他的父親;李茂水的老婆不願意和他在一起生活,選擇了離家出走,不告而別。黃家有一對父女,這位父親的妻子也就是女兒的母親因為車禍去世了,因此黃父一肩扛起養家的責任。可見,劇中三個主要家庭,母親都因不同的理由而缺席了。至於第四個家庭,也就是李茂水和另外一個女人共組的家庭,家中有兒有女,看起來很完整,但這位母親在全劇中像是一個局外人同時也沒有太大的影響力,因而使這個母親似有還無。
因為母親的缺席,使父親成為全家的核心人物。劇中有三名值得關注的父親:第一是李茂水,他拋棄了一對兒女與老父,跑去和另外一個女人共組家庭,還因為生活不知節制,欠了一屁股債。第二是李茂水的父親李阿樹,因為兒子不肖,只好取代他而隔代教養起孫子孫女,對於李茂水愛恨交加。第三是黃金勇,他是個好父親,雖然妻子車禍去世,但他依然任勞任怨,扛起責任,靠個人的努力還清債務。本來劇中的父親應有四名而不是三名,但因為林家父親只出現於開場,將他的妻子撞成植物人以後不久也死了,因此林家父親便不算在內。
雖然林家父親不算在內,但劇中的二種家暴,倒有林家的份。第一種怵目驚心的施暴者便是林家父親,他開車將自己老婆撞死不成而撞成了植物人,這種極度訴諸於肢體的家暴,留給年幼的三兄弟極大的心理創傷,使他們即便成年了也難以釋懷,最後變成了暴力討債的組織者與領導者。第二種家暴是精神上的,也就是李茂水的拋家棄子;這種拋棄對於老父與兒女所造成的精神衝擊,比起他們所面臨來自於討債者的身體威脅,顯得更殘忍。如果李茂水徹底的拋棄家人,從此渺無音訊也就算了,偏偏他偶爾還會回家,回家的目的只為了要錢,要不到錢便出言不遜,又不把討債者施予家人的威脅當一回事,這便使他的不負責任更令人咬牙切齒了。
於是,「麗芳車行」扮演了這樣的角色:使李茂水這樣的父親不勝其擾,苦不堪言。車行雖然只有一個,但這一車行給了一個希望,那就是爛父親是可以被收拾與制裁的。創立車行的不是別人,正是從小不堪父擾的林家三兄弟,他們的心理陰影並沒有因為父親的早逝而逝去,相反地,長大後他們藉著「麗芳車行」而暗放高利貸,向那些還不起同時也對不起家庭的父親們暴力討債;表面上討的是欠款,其實討的也是父親當年在自身上所留下的債。他們所施於欠債者的暴力,同時也是當年父親施加於自己身上的心理補償。雖然,父親是永遠回不來了,但這世上不肖的父親仍所在多有,現在,他們有力氣來對付這種人了。
世界上的父親有幾種,有的父親會捨得財產如李阿樹,有的父親會欠債不還如李茂水。欠債的父親中,有的像李茂水,債留家人還惡形惡狀,有的像黃金勇,腳踏實地以求清償。然而,無論父親有多少錢有多少債,皆比不上這樣一個難題:當父親本身變成一種「債」的時候,要如何面對與償還?我認為這是《麗芳車行》所探討與揭露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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