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A Second Group《10 SEC.》

文字: 于善祿
網站: LULUSHARP

時間:2011年8月29日,週一19:30
地點:UrbanCore Gallery
演出:In A Second Group 《10 SEC.》

曾經,我們因為生活無聊煩悶,而走進劇場看戲;如今,戲也表演日常的無聊煩悶時,我們是否該繼續待在劇場裡面?越來越多人在看戲時的黑暗中,也忙著收發簡訊,我常常納悶:真有這麼忙嗎?兩、三個小時不收發簡訊會死人嗎?看戲的這兩、三個小時不是事先已經排定好的事情嗎?為什麼不能夠專心一志地好好看一場戲呢?套套邏輯,問題又回到剛剛的設問,要是戲也表演著日常的無聊煩悶呢?怎麼辦?曾經,戲劇(或藝術)取材於生活、再現(representation)生活且高於生活,所以我們是去陶冶性情的;如今,戲直接呈現(presentation)生活且低於生活,我們要不要繼續忍受、浪費時間?我們還要寬容多少、多久?要不要在十秒鐘後就離開?總覺得再想下去,根本就是替創作者在矯飾。

這齣戲就在呈現如許FB年代的日常無奇、無趣與無聊,演出之前,工作人員也明說了,請關掉會發出任何聲響的物品,但歡迎保持即時通訊的靜音狀態,並歡迎在演出過程中與之互動。三位演員(張釋分、李南煖、郭力揚)的表演中,幾乎沒有一個到位,嬌不嬌,T不T,娘不娘;他們還必須刻意地、大量地仰賴連線上網的筆電,透過三台筆電,他們也的確在網聊,連連線不順暢、有音無影等問題,也都如實呈現,就讓它發生。

透過麥克風的OS女聲(王渝婷飾)偏中低音,聲音不夠清亮,百分之九十不知道她在說些什麼,全都糊在一塊。我正常度數的眼鏡送修,暫時戴了一付看近距離的淺度眼鏡,所以有大量投映在牆上的筆電畫面內容,根本都看不清楚。但也因為如此「耳不聰、目不明」的狀態下,其實我更想要集中心神去接收與體會戲及表演要傳達給我的訊息,但偏偏戲的無聊對上我的模糊狀態,早知道戲開始的十秒鐘就離開,原本高昂的興趣不斷地磨蝕殆盡。

創作者想要探問與挑戰的概念有點意思,可以理解其企圖心;但其所選擇的形式(劇場演出、現場、觀眾等),和即時通訊的網路世界,以及三個角色所關心的情感瑣事,卻兜不出一道令人覺得愉悅有趣的組合。不是只有呈現就好,我想我還是選擇藝術再現(artistic representation)、有趣(interesting)、智性愉悅(intellectual pleasure)這一邊,我試圖要把我的寬容度撐大,但短期之內我實在是做不到,大概彼此都要經過一番陣痛與折磨吧!【聽聽別的看戲大隊成員的說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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