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管理者與使用者

文字:斯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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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場裡通常會有三種人,1是管理者(俗稱館方大哥)。2是使用者(演出團體)。3是觀眾,管理者與使用者存在的目的都是為了服務觀眾,沒有觀眾來的劇場就成了房子,只是個建築物或是蚊子館,沒了使用者老實說也不需要管理者,因為沒有使用者(演出團體)來演出自然就不會有觀眾,那沒人使用的劇場何需有管理者的存在呢?所以管理者不但是要服務觀眾還要服務使用者,所以我們會說劇場是服務業,這道理連現在大陸的許多劇場館方都已知曉認同,可惜台灣除私人民營的新舞台外,幾乎其他的館方大哥都無此認知,原因很簡單,因為大陸競爭強,台灣劇場多半是公家的無需競爭,我們常常在大陸同一個城市選擇劇場時,當硬體條件都符合演出需求時,誰的服務好誰提的條件好我們就選擇去哪裡,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都是如此,北京國家大劇院與北京保利的競爭,上海大劇院與上海東方藝術中心的競爭,都說明了能爭取到好的演出才能吸引觀眾,才能建立劇院形象口碑與營收,所以愈是專業的劇場服務觀念愈強。

多年前我進國家劇院任職時,就有好心的同事告誡我現在是管理者不能再用使用者的心態來看事情,我說為什麼不能用使用者的立場來看事情,沒了使用者打蚊子需要這麼多管理者嗎?把使用者推到敵對面當小偷來防的管理者是最笨的管理者,因為明明可以事半功倍你卻選擇累死自己,當時我舉了個例子,我問我的同事到旅館投宿後隔天起床會摺棉被稍微整理一下恢復原狀嗎?我同事回答當然不會,我付了錢幹嘛還要做這些,我說那你到朋友家借住呢,隔天起床也是一樣弄亂走人嗎?我同事又回答當然不會,這朋友以後還要見面,當然要稍微整理一下以後見面才不會尷尬啊,我說這就對了,當管理者把使用者推到敵對面當小偷來防,使用者怎會把管理者當成朋友呢?做壞事他也不在乎只要不要被你抓到,東西壞了也不會告訴你,可是如果使用者把管理者當成朋友,他可能會比你更熱心盡責的愛惜設備的安全,因為東西壞了不能用他也受害,甚至他發現燈泡壞了,會主動告訴你,然後說你給我新的我幫你換好了,管理者自己沒使用有時候真的不比使用者了解設備的好壞,有使用者幫你檢查回報甚至維修,不是事半功倍樂得輕鬆嗎?可是如果你把他當賊,他沒故意弄你就不錯了。

就像我日前去一個劇場,館方大哥指著後台走廊地面貼過的膠帶痕跡問我該如何處裡,我說為何使用者會在地上貼膠帶方框?他說因為後台腹地不夠,所以團體在走廊上做「停車格」(給每樣物品標示個家),可是膠帶撕起來後塑膠地面就受損了,要如何禁止他們使用?我說當你告訴他不准這樣不准那樣,他的目的及需求沒有被解決,你只是不准,沒有給人一條路走,如果你將心比心站在他的立場想,既然他的目的是標示區隔,為何不準備一些粉筆,又比膠帶環保便宜還更好清理,拖地一拖就好了又不傷地板,他也達到他標示的目的,你也達到維護設備的職責,這不是雙贏嗎?如果你只是不准,或是強要他用粉筆,一時之間他怎麼生的出粉筆?或是他根本沒有時間去買也不知該去哪買,會不會認為你在刁難他呢?一支粉筆要多少錢,可能一塊錢就能改善彼此的關係,如果是我我會自掏腰包去準備,一口涼的都不到的錢就能展現管理者的友善為何不做?管理者與使用者都需要彼此溝通與機會教育,溝通不是我宣達規矩要你遵守否則就如何如何,溝通不是我說你聽,是我先聽你說,再站在你的立場想如何能夠滿足你的需求又能兼顧我的立場與堅持,如此才能達到雙贏,也才能給觀眾完美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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