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優惠票價案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部log

台中歌劇院市民優惠票價一案,成為近來表演藝術新聞焦點。

事件起因於台中市政府聯合了立法委員,施壓文化部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要求其同意包括市民優惠票價、檔期保留等等條件,引發了表演藝術界的反彈與質疑聲浪,而表演藝術聯盟提出四點聲明與隨之而起的議論紛紛,使得最初同意接受條件的文化部立場開始有了轉變,表明本案將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決定,換言之,根據目前的最新進展,在該董事會召開並做成決議之前,本案沒有結論。

表盟的四點聲明表達得很清楚,一言以蔽之,請政府各司其職、各盡本分。無論中央、地方政府,還是文化部、立法院,在面對藝文場館或即將開幕的台中歌劇院時,最好回到各自的崗位盡心盡力,別逾越了分際,而作為整份聲明核心價值的專業營運與市場機制,更直接點出了藝文活動的票價機制不應由公部門插手,而應回歸於專業與市場,換言之,台中市民是否享有更多的折扣、低廉的票價,應由場館營運者或節目主辦者決定。

諷刺的是,這本是文化部該說的話、該發表的聲明,但文化部長鄉愿成性,與那些只顧選票的政客一樣,漠視藝文環境也欠缺遠見與擘劃,只能附和這種炒短線的刺激消費方案,而在台中市政府和立法委員的聯手脅迫之下乖乖降伏,連文化部應該堅守的基本立場都守不住。不過,身為看守內閣的文化部長,除了看守以外似乎也沒什麼用,只等著時間一到,下台走人。

整起事件發展至今,出現了兩種似是而非的說法。第一是誘因,說是台中市民享票價優惠,會提高其購票意願。但果真如此,這個促銷方案的下令者也應該是節目或者活動的主辦方,而非各級政府。台中市政府和地方民代要求文化部降價獨厚台中市民,只是為了突顯他們有多麼照顧台中,以累積下次選舉的政治資本。藝文團體是否受此衝擊,不關他們的事;節目品質是否因此打折,不關他們的事;中部地區(不只是台中)藝文人口的培養與累積,不關他們的事。他們真正在乎的只是在競選連任時以此作為政績大肆宣傳,而所謂的誘因,說穿了,其實是選民把票投給他們的誘因。

第二是自製節目。台中市政府官員出面澄清,說市民票價優惠的範圍僅限於台中歌劇院的自製節目,並非所有的節目,外界的批評是被誤導、實屬片面。問題是,台中歌劇院隸屬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而該中心屬於行政法人,由董事會組成與決策。台中市政府既然早已決定將歌劇院的營運權交給中央,又不是董事會的太上機關,憑什麼代行職權,替董事會做決定?台中市政府此舉,恐有違法濫權之虞,再加上部分立委的串連與施壓,等於在逼董事會就範。如果這不是政治凌駕專業,什麼才是?作為行政法人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真有可能不受外力的干擾而獨立運作嗎?這件事透露著:不可能!

最後,僅以總統當選人蔡英文女士在選前提出的首個文化主張,籲請準執政黨的立委與即將上台的新政府、新文化部長,還有與蔡女士屬於同一政黨的台中市長及其市府團隊,仔細讀一讀,以免互相打臉:

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建構創作自由支持體系。

第一點:全面改革獎補助體系,行政法人完備化,落實專業治理。(國家藝術基金會、國家電影中心、流行音樂中心等行政法人化,參與式治理,避免權力集中。政府建立資源分配的上位規範,不介入創作內容。)

第二點()

第三點:活化專業藝文場館,導入藝術總監等專業治理體系,深耕廣被藝術環境,並縮減資源落差。(文化設施管理、藝文活動應邁向專業主導,可藉由藝術與策展總監等專業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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