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評寫作二三事

文字: 薛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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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因為澳門劇場文化學會「升評運動」實戰演練階段的計畫,一個多月來閱讀了十餘位參與學員寫作一共數十篇的評論,又親逢六月一日「升評運動」在澳門劇場圖書室的內部討論,與會者包括本次參加評論培訓的學員、劇場文化學會成員、香港劇評人陳國慧與鄧正健,言談交流關於本屆澳門藝術節與劇評工作的若干心得,自己亦趁此反思近年來從事劇場書寫工作的所得,反芻於此。也可以說,只是再給自己一些提點罷了。

1、觀戲首先是一種身體經驗:這是引用香港劇評人小西的說法。他在〈論劇評(一):劇評的原則〉寫道,「跟一般對於『觀劇』經驗的 理解不同,我覺得『觀劇』首先並不是一種理智與情感的經驗,而是一種身體經驗。所以,嚴格來說,我們不單以眼睛與耳朵『觀賞』演出,很多時候,我們還會以 身體上的細微知覺,感受表演者在舞臺上釋放與交流的能量。」在此,我想接著從這一點發出提醒(或已與小西的語意不同)──習慣包含於感受裡面,語言有時會騙人,身體也會。一旦付諸評論寫作,更應謹慎辨別「我」的感受究竟是全然敞開的,抑或其實受制於習慣反應。於書寫當下回視身體經驗的同時,即須留意是否遭遇「習慣化」。

2、 評論人與創作者的關係:目前的我會說,是一種「朋友」關係罷。這裡說的朋友的定義不是互相認識、噓寒問暖,而是評論人「我」無論對於作品有甚麼批評,都是抱持善意的,不是為反而反,但這並不等於評論人寫甚麼都是正確的,我指的只是態度。「朋友」亦非指評論人應該主動認識創作者,可以說,它只是「善意」的另 一種說法。香港劇評人陳國慧提醒我,這樣想太單純,我明白她要講的「複雜」,譬如評論人面對「導讀」、「講座」、「演後評論」,是演出團體辦的或者政府部門辦的,態度與表述方式都可能有異,畢竟裡面牽涉更細微的社交關係。因此我說的「朋友」,只是一種初衷而已。

3、 評論是一種態度:與其說評論是一種文類,我倒寧願認為評論是一種態度,一種對眼前的事物的深度揭露(願望如此,時常力有未逮)。事物(作品)就在我們眼 前,但事物的核心乃隱藏於事物的形貌之內,我們如何以觀看通過「揭」然後以文字「露」?我們如何即便在走出劇場之外,仍保持這樣的敏感與眼界?至少,當我在劇場裡面對演出品頭論足之時,走出劇場之外,我也不希望自己看見社會周遭發生的事情不聞不問,無關是否就此上街當個行動者,但也不願無動於衷。劇場之內與劇場之外並不分離,而是現實的兩種狀態,評論穿梭其中,態度做為方法。

最後,借用也斯於小說《剪紙》初版後記裡的一段話作結:

「我心目中的文字,不是只講文法得規則的文字,也不是點綴著美麗辭藻的裝飾性的文字。我們使用文字,並不是為了把話說得更漂亮更文雅,文字比這還重要得多,因為我們是通過文字去了解這個世界,又通過文字來創造自己的。」

拙文提及的「評論」,依然是以文字的書寫做為基礎型態(暫且撇除廣播、電視型態的評論),於 是,就讓我們回到「寫作」這件事上面罷。也斯過世後,我才得知這本小說的存在,然後閱讀。作家在後記寫下這一段關於文字與書寫的提示,寓深意於淺白之詞。 轉念一想,評論寫作何嘗不是如此──最終我們通過評論完成的,不僅僅是對作品與創作者的階段理解(因為許多年後或許會有那麼一天,你會意識到對自己在多年 前看過甚至寫過的某部作品或某位創作者,產生新的理解),也是從自己如何「看」作品的過程裡,發現自己原來是個怎麼樣的人,或者,可以是個怎麼樣的人。


※刊於澳門《劇場‧閱讀》季刊第14期(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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