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文化部預算(表演藝術)

文字: 周力德
網站: 文化部log

文化部103年度的預算出爐,其中在表演藝術方面,編列的預算比今年(102)減少七千五百多萬,詳如下表:

102年度(A) 103年度(B) 增減 (B-A)
1.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 1億 1億 0
2.業務費與行政費 2837000 2394000 -443000
3.活化縣市文化中心 8460萬 4千萬 -4460萬
4.扶植團隊 2億 1億7千4百萬 -2千6百萬
5.補助地方傑出演藝團隊 1千4百4拾萬 2千萬 +560萬
6.媒合演藝團隊進駐場館 2千5百萬 2千萬 -5百萬
7.城鄉魅力計畫 3千萬 0 -3千萬
8.補助辦理展演、講座、出版 0 2千5百萬 +2千5百萬
總計 456837000 381394000 -75443000

這七、八個項目,就是文化部每年為表演藝術所做的事情。例如,今年3000萬的「城鄉魅力計畫」到了明年預算變0,「魅力」不再;今年沒有的「補助演藝團隊辦理展演、講座、出版」,到了明年增列2千5百萬。值得觀察的是,「活化縣市文化中心」減少4千4百多萬,數字比明年度4千萬預算還高,是所有項目之中減幅最大的。

扶植團隊方面,一共砍掉2千6百萬。文化部應出面說明,是基於什麼理由不增反減,尤其是當「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可以維持1億的時候,為什麼一個能讓更多中小型團體勉力走下去的計畫,會讓它縮水2千6百萬?

龍部長或許會說,她遇上了怎樣的困難(例如財政緊縮)又花了多少心思爭取到「國家品牌」的1億。然而,如果1億能守得住,為什麼守不住2千6百萬?2千6百萬對於浪費成性的政府而言絕對是個小數目,但對於仍在發展階段的中小型表演團體而言,卻是重要的金脈甚至是命脈。可以想見,到了明年,扶植團隊的數量會因而限縮,不然的話,金額勢必刪減。

數字會說話。從「刪多增少」的整體預算編列以及毫不手軟的揮砍金字塔中下層表演團體的扶植經費,文化部若仍自稱重視表演藝術,實難以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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