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辣論談「劇場資源‧空間回收」紀實

20071230論談

題目:劇場資源‧空間回收
時間:2007‧12‧30‧1400
地點:牯嶺街小劇場二樓會議室
主持人:王瑋廉;記錄:薛西;影像:張吉米

與會者:莫兆忠(牛房倉庫婆仔屋藝術空間行政統籌、澳門窮空間創辦人)、盧頌寧、王婉婷、林人中(動見體劇團經理、圓場經營團隊成員)、coolmoon、 王瑋廉、張吉米、海牙、Joe、薛西、瞇、林一泓、于善祿、梁佳琦、吳健、葉家銘、湯皇珍、陳宜佳、馬安妮、唐文慶、郭鎮維(牯嶺街小劇場節目部經理)

1、澳門牛房倉庫和台北圓場的空間經營始末
王:請林人中、莫兆忠兩位來賓,為我們介紹一下經營空間的源起,比如地方跟政府的關係、組織結構、弁鄍帠~、策略目標等等。

莫:每一次我來台灣,看到好多演出地方,讓我很感動又滿不高興。像牯嶺街小劇場這種閒置空間再利用,在澳門只有一個,而且是用好多年爭取,到現在也沒發展完整,就是牛房倉庫。有一年澳門藝術節策劃活動,找到婆仔屋,那是以前抗戰時婦女收容之處,而且都沒有家庭,澳門人就叫這裡為婆仔屋。

婆 仔屋其實不屬於澳門政府,而是由葡國時代一個慈善團體擁有的。政府幫忙借用,做了兩年,吸引遊客跟外國藝術家,但2002年政府說要回收,一週後要撤走。 經營者問慈善團體,他們說沒有,雖然要回收,但不是一週內的限制。後來知道,可能是當時有些展覽碰觸到禁忌,而那時我們太天真,以為這不是問題。後來經過 很多人的陳情,一直到2003年,牛房倉庫才正式成為一個政府野i的藝文空間。

牛房倉庫本來是動物檢疫場所,經營團體叫婆仔屋藝 術空間,目前每半年簽約一次,政府給予一些資助,只有一位全職人員。像我是兼職,每周去幾天。之前我去英國半年回來,沒有工作,原要去書店,老闆是位劇場 工作者,哥哥就在經營牛房,便叫我去牛房工作。政府是根據節目給你錢,所以沒辦法有行政費,現在有在爭取,但力道還不夠;當初那些爭取的人是體制外的,但 現在都進入學校、藝術館的體制內,新的則還不足,所以力道比較弱。

回到劇場經營,主要是辦一些實驗性展覽,我進去後就想辦法多弄一些表演。

王:澳門目前有多少劇團?

莫:十幾個但都是業餘的,這幾年比較多,只有一兩個比較有規模。

Coolmoon:窮空間呢?

莫: 它跟政府完全沒關係,那是我跟我太太去英國回來,就想著需要一個地方排練、創作;因為我們原本各有一間房子,結婚後只用得到一間,就用另一間當成劇場,我 們也很擔心能否持續運作,但現在還算可以。窮空間之後,有些是視覺藝術團體,就去搞自己的空間,陸陸續續有一個兩個開始,這些完全是民間自營的,政府沒給 太多。牛房也是政府利用此地,把藝術家隔離在一起,不能收租金,可以賣票,但演出不多,多是展覽。

王:圓場呢?

林: 這是源自台北市前文化局長廖咸浩的構想創立的一個藝響空間網,之前已有第一屆,但主要是視覺藝術、影像,我們是第二屆。這裡本來是養工處宿舍,文化局整理 後向劇團招標,聽說剛招標沒人來,因為環境仍舊髒亂,有點像鬼屋,後來是文化局打主動與劇團接洽,創作社劇團先要了,加上飛人集社、沙丁龐克 動見體、魏海敏藝術基金會、莎妹,共六個劇團,使用期限是三年,其實是兩年後可以選擇續約一年,三年後就是重新招標。曾問過三年之後怎辦?但沒得到什麼答 覆。

Coolmoon:除了提供場地,公部門對經營團體有所補助嗎?

林:我們只要付水電網路費,他們已經把廚房挖掉,不讓你們在裡面生活,以工作為主。大部分都是一樓鋪黑膠當排練場,二樓當辦公室,創作社則兩層都是辦公室,今年(2007年)3月正式開始運作。

2、空間回收後的社會回饋
盧:有演出嗎?

林: 目前還沒有,但動見體有規劃在一樓讀劇、進行小型演出。圓場是是六連棟,後面還有第七棟,但這一棟文化局設定是公開租借的,每個月會有一些人來租,一天 700,一個時段200到300,使用率還好,感覺好像不是太多人知道。租金會轉成圓場基金,供六個劇團辦理社區回饋活動時使用。依規定一年要做八次回饋 活動,我們12月20日冬至那天剛做完一個冬至圓場歲末聯歡會。我們找里長、里長找家長會、教會,大家一起辦,那是很歡樂的園遊會,小朋友的說笑話比賽、 票友唱京劇等等,我就扮聖誕老人發糖果。平常以為那裡很偏僻,沒甚麼人住,但那天感覺原來附近滿多住戶。

郭:除了八場活動,還有其他條件嗎?

林:沒有,就只有這樣。

王:澳門藝文界對於政府在空間的安排,有甚麼期望跟要求嗎?

莫:我們說過要遊行,但都是說說而已,我們常說缺乏空間 但即使有空間也沒人可運作,十二月九日牛房倉庫辦了一個座談《藝術空間生存之道》邀 請香港藝評人小西來,他提出了「文化聚落」的概念,各個藝文空間的負責人也有到場,也有人提出要做一個藝文空間的聯盟,但問題還是一樣,他們有意思要空 間,但沒辦法有全職的工作人員, 像窮空間跟貓空間有人去管理,是因為我們都沒有正職,現在澳門經濟太好,學生兼職,一個月可以賺一萬多,折合台幣四萬多,所以很少有那麼理想的人士。

王:我們也是這樣,聊沒有排練場、展演空間,聊政府的問題,但聊一聊卻也沒什麼具體行動。

莫:空間是死的,重點是有沒有人願意做。說跟做還是有落差,有些人很努力爭取,有些人只是講講而已。

王:請問人中,你在接圓場之前跟之後,有沒有甚麼不同感覺?

林: 小劇場很多還是個體戶,團址通常設在自己家,有空間後感覺比較professional,比較可以發生甚麼。我自己的感覺是,圓場在一個社區裡面,但圓場 面對社區的部分都還很弱,一個是場地經營的體質,第二個是太忙了,每年都有自己的戲要做。剛進來很開心,討論了很多回饋活動,七嘴八舌地討論,但後來都沒 有辦。比如曾想過利用古亭國中禮堂,那裡很適合大型歌舞,也接洽過,或是對面有一個何嘉仁書店,可是都沒有接下去做。

3、表演藝術工作 V.S. 都市空間經營
Coolmoon:這其實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一是劇團的經營與規劃,一是空間的經營與規劃。現在好像被期待要「畢其巧韝@役」。

林:人力真的是一個問題,只有創作社有扶植補助,有兩個全職;像莎妹,王嘉明住木柵,通常在家工作;魏海敏基金會有一個,我是全職不給薪。

于: 我對澳門的接觸與了解比較零星,現在感覺澳門政府就是要發展賭場和show business,這是一種文化與價值觀的問題。我看了地圖(編按:莫兆忠提供的藝穗節地圖)才發現,我兩次到澳門的活動地點基本上都在觀光區,尤其澳門 去年(2006)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選為世界文化遺產以後,你拿到的各種資訊,都是和文化遺產城區有關的歷史散步地圖,不太容易碰到類似像這樣的藝穗節藝 文地圖資訊。面對一個外地來的觀光客,當他接收到這樣的資訊,澳門政府相關部門無非就是在鼓勵觀光,而像剛剛莫兆忠說的空間,政府似乎不能與不願釋放很 多。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一上台就說要把閒置空間找出來,可是好像也沒太多作為。剛剛林人中說,政府以為把團體礎b社區裡,就可以把那區域搞得花枝招展, 所謂的「文化就在巷子裡」,可是在沒有其他相關配套措施的情況下,要怎麼做?

湯皇珍:我剛聽大家的討論,非常有興趣。1998年我們面對華山,提出幾個問題:
1、政府是否應該補助場地費用?像文建會可否有常設經費補助場地,一是排演場,二是演出場地,這兩個是不同的。像華山應該是屬於後者。那這補助是幾年比較好?年度徵選可否公開?意見一切公開,包括評審怎麼選出?評選過程都公佈。

2、 展演就是一種回饋。一個演出,也可以有幾場是回饋的,由政府安排,這是政府跟團體對怎麼去思考文化建設經費,思考自己的位置,藝文團體還是有賴政府,因為 政府的狀態會比私人的較有延長性。從華山的運作來看,政府是沒頭腦的,不管是BOT、OT,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又會回到我們得付場租的情況。

演出就是一種回饋,如果能讓政府建立這心態,我們會比較好處理。製作一齣戲,一齣如果是一百萬,六個團隊六百萬,但民主廣場的牌子一面就要七百七十萬。

4、觀光地圖外的另一張地圖
王:我們來看一下圖片(編按:莫兆忠帶來了幾張澳門展演空間的圖片)。

莫:我們來看一些澳門空間演出情況,牛房倉庫就是一個倉庫,加上兩層的辦公室。政府規定作品不可放在空間之外,曾經被人投訴過,政府就發警告。牛房二樓大概坐30人,下面的倉庫就可多一些,但由於不是專門用來演出,每一次演出都要租一次燈光。

王:觀眾的反應熱烈嗎?

莫:有年輕人就熱烈點。

莫: 窮空間約容納45人,11月剛買一組燈光器材,前面有個小區位,賣些手作商品,希望增加營運收入,但目前還不夠。在1999年,澳門才有一個稱為劇場的地 方,到2005年之後,每年都增加幾個可以演出的地方,但都在賭場裡面,大都是娛樂性質的。很多表演空間都是觀光娛樂性質,澳門文化中心有小劇場跟綜合劇 場,是唯一一個民間可以使用的地方,但政府自己為了業績,安排很多海外節目,每年本地檔期只有一兩團可用,有錢也不見得租得到。在小劇場演出的團體多是香 港較有名的,也有一些澳門的。2005年我提了五個劇團聯演的節目, 熱鬧了一陣子,但後來也沒有後續,因為與政府合作狀況的問題,也因為小劇場每一場觀眾要400多人,不是每個團體都負擔得起。

為何我們會做窮空間,一是我們需要一個地方,二是跟政府爭取很多年都沒有回應,後來我們想,如果政府給我們一個空間,我們有沒有辦法經營?怎麼把一個小空間 先搞好?其實之前我們有在另一個地方做過一年,但那裡有點髒亂,有釵h汙水,不太理想。曉角劇社在1999年房地產較不景氣時,在工業區一棟大廈買了一個 單位,改成劇場,但要有演出、活動才開放,好像也沒有一個全職人員,但已算是澳門最完整的小劇場。窮空間、曉角劇社、牛房倉庫,算是澳門的三個小劇場。今 年澳門藝穗節我出任節目總監,平常澳門有一個官辦的較盛大的藝術節,藝穗節則想讓大家離開觀光地,讓大家看看澳門人生活的地方,便規劃一條觀光地圖沒有的 路線,找朋友繪製出來。這裡有個想法就是串連起澳門的藝文空間,不同於澳門的文化遺產的歷史城區,那些歷史建築過去是不開放的,跟我們並沒有關係。現在因 為文化遺產的關係,被用來吸引觀光客,我把城區後面一個區域找出來,更像澳門的生活常態。下一步我們在討論能不能互相串連藝文空間,因為澳門很小,走十五 分鐘就到另一個場地,可是每個地方不是都有全職人員的,小西也有講到看看澳門能不能形成一個文化聚落。

Coolmoon:剛在照片中看到牛房的空間跟牯嶺街很像,可否請您說說對牯嶺街小劇場的感覺?

莫: 我來這裡看很多次戲,如果我們有一個這樣的地方就很好,像走到二樓來,覺得二樓已經是另一個小劇場。我們只要演出就不能排練,因為只有一塊地方。 最後我想說空間還是其次,人比較重要。澳門以前有很多閒置空間,但政府都改成樂團練團室、辦公室,看起來很活躍,很多國際性演出,其實都是官辦,民間相對 弱勢。

林:對空間的期待,圓場的六個團隊都不太一樣,放在社區的脈絡,里長、民眾、學校對你的期待又不一樣。我常在想,應該還要 再有一組行政團隊來做對外的經營。目前我們的分配是莎妹擔任總幹事,動見體負責活動部,創作社則是大總管,我希望可以再補助人員來專責這一項事務,比較有 意義。另外剛聽到澳門的情況,你們有一個聯盟或組織嗎?

莫:我們有開過相關的會議,但最後都是說說就算了。有一次我們發問卷給劇團詢問製作的部分,發出十幾份只回收五份。

5、對空間使用的期待
coolmoon:對公部門來說,如何看待表演藝術的地位?比如澳門政府的規劃有娛樂這一塊,有觀光這一塊,那文化這一塊簫⅘怴H

莫:我以前在文化部門工作,知道推廣文化遺產的跟資助藝文的都是同一批人,權力都在同一批人手上。

郭: 牯嶺街這邊,文化局並沒有明定要負的義務,比較希望我們主動去做。像是市集,里長對我們的期待跟南海藝廊的期待都有落差,通常又通知的比較趕,所以就變成 只是借廁所的弁遄C還有一個歷史建物的原因,以前是周一也要開,現在沒有,,但周一仍要有行政人員留守,周二到周日都要到十點,都要有人。我們也必須提出 三年的活動規劃。

王:牯嶺街小劇場執行長容淑華,最近有發表一篇文章〈非營利性小劇場經營之迷思:以牯嶺街小劇場為例〉,說到牯嶺街小劇場的四個營運目標:建立組織營運規範、拓展小劇場的公共文化輿論形象、變成人文薈萃聚集的焦點、形成無形無邊的文化版圖。
不過,年初牯嶺街小劇場辦的公共論壇,文化局長李永萍不斷認為:把藝文市場先打開,才是最重的。

郭:那一次論壇我們的建言,他都推給前任的,但現在看到文化局長李永萍大動作頻頻,我們也很質疑,是否真的如此。

Coolmoon:規定劇場開放時一定要有人在嗎?全職員工有補助薪資嗎?

郭:沒有,都是自己提案,加上場租等營運的收入,一直都是負所得的,我們也一直在調整方針。

葉: 我想呼應一下湯老師說的,回到一個實際面,像我們明年要演出,需要華山那樣大的場地來做舞台道具,但新的華山已經取消藝文團體優惠,場租非常驚人,一天 3000,一個月就要9萬。有沒有可能政府可以補助設備、硬體費用,我們9、10月已經在問明年5、6月的場地,問過華山、松山菸廠、信義公民會館,甚至 找到竹圍工作室。

6、文化貢獻的證明(正名)問題
湯:我最近有個展演,也有跟剛剛那位一樣的困擾。華山 目前是把經營交給一個經濟取向的團隊就有正當性嗎?還是回歸當初藝術家爭取的初衷?創作力就是我們的貢獻!就是無形的財產!請問各位,賣完票就能完全打平 製作費嗎?如果不會,為何要急著賣票?重點是在展場,政府搞錯方向了。華山最早的規劃藍圖就有一塊是工廠,團體在演出前一兩個月可進廠製作,甚至是將道具 交給展場的製作工人製作,這樣在技術性也能提升。

我們應該要站起來,把我們的權益告訴政府,壓到他做為止,這就是真正的民主。如果我們集結起來,我們到時可以大聲地告訴政府,創作力就是財產!
我 在2004年因為人單勢孤,只好退出華山的爭取。第二個,政府認為你的想法跟它不同,就把你打成不進步的。第三,主委說藝術家意見太分歧,我們等不了這麼 久,就招標了。我現在去不僅找不到場地,還要付場租。文化建設就像教育,是一種投資,這資產是無形的,價值會在最後一起回來。我問你,「文化國家」是不是 就是一種財產?這就是藝術家打造出來的。你說一個藝術家值多少錢?這錢不是你能看到的。
還有一點,我希望文化人士一定要行動起來,願意去做這件事就會改善。

葉:我去接洽華山場地的時候,發覺行政人員也沒辦法給你一個答覆,因為他們那時只是過渡單位。現在打去,聽起來現在進去使用是有完整設備的,但以前很少錢,現在很多錢。現在只希望它要有些回饋,聽起來他們有些想像,只希望他們能做好。

湯:如果你認為文建會可以將一切定案,那就定案了!但是文化人可不可有點意見?承攬單位的對口若是文建會,則要讓文建會聽到。

7、再談文化公共財
王:容淑華論文提到牯嶺街四點,定義為類文化公共財,請問各位的想法。

coolmoon: 對不起我岔題一下。華山經營權移轉時,我是一個報導者,當時我發現一個問題:文化政策由誰來決定,文化圈?還是公部門?在文化公民權的論述裡,把文化主權 下放到群眾,實際政策面卻沒下放到文化界。現在民主社會有一種迷思,講到正當性,要不就是要有足夠的群眾參與度,要不就是證明能創造巨大產值。台灣有不少 藝術節最後得標的不是藝術團體,而是媒體企業,就是這現象的反映。劇場的創造力也釩亃j,可是在參與度比較弱(也就是不夠大眾),也不能賺大錢(也就是缺 乏產值),往往在跟政府交涉時自己就心中膽怯,在正當性的辯論上,先立不住腳跟。在論壇上李永萍說你們要有辦法自己創造產值,我才能向上要預算,文化局長 倒是反過來要文化界證明自己的「正當性」,就更加強了這種迷思。

瞇:好像今天要辦一間學校,可是學校本來就不是賺錢導向的。

王:我之前參加馬樂侯文化管理研討會,法國人認為文化基本上就是一個需要投資而不考慮產值的東西,因為他們很明白地說:文化不是商品!

莫: 突然想起一個經驗,作品產生的利益是甚麼?好像每一個經過窮空間的人,都不知道我們在做甚麼,我們聽到人說,他們在裡面做什麼,好古怪的。我有一次到常去 的飯店吃飯,老闆說你們就是窮空間的人,這種跟社區的資源流動也是一種貢獻,就像我們都去同一間理髮廳,去周邊的店裡買建材做佈景,關係到的不只是一場戲 有40人來看。他們是從資源流動來理解我們,這是我們在思考的事情,小劇場的生命力就是這樣,跟週邊社區發生很大關係。

王:那牯嶺街小劇場呢?

郭:這裡因為是為歷史建物,會有社區大學學員來這參觀,我們也會導覽,不是完全沒有跟社區的發生關係。開放時間我們都要在,是因為公部門有時會丟東西來,像立法院要資詢,他們會要求你給資料。

莫:我是反過來想,政府應該主動來了解,而不是等我們告訴他要做甚麼。

瞇:這次的論談會有後續嗎?不然感覺下一次又換主題,講講就沒了。像莫說政府應該要來了解,那如果他不聽呢?我們還有甚麼做法?

coolmoon:文化也有專業,由文化人來告訴政府是被允釭滿A文化人最好也有些決定權。

湯: 現在癥結在有權力的人都不做事,像你們這平台可以不斷深化變成論述,劇場應該有怎樣的設備?怎樣面對國際?這事情都是比較專業的。還有剛剛講的文創產業, 我也參加了馬樂侯文化管理研討會,法國人開宗明義就說:作品不是商品。現在是走向錯誤的觀念(產值導向),我們要藉著壓力平台來面對政府。我跟香港的榮念 曾聊天,他們有一個平台,收集藝術家的意見後往上流,跟政府反應,這樣就可以對政府產生壓力。

coolmoon:我想到柳春春劇社的網站,跟大家推薦一下,這網站經常轉載值得注意的公部門資訊,關心藝文政策走向的人可以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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