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河洛歌子戲團《山寨情仇》

文 : echocd
個人網站 :臺下人語

時間:2009/08/01  14:30 PM
地點:城市舞台

前場:田大義-小咪 丁玉蓮-石惠君 丁奉昌-呂雪鳳 華仁傑-陳禹安 
王台玲-七女 張二娘-廖玉琪 武王-古翊汎等

製作:劇本改編-陳寶惠、何恃東(狼籍) 
導演-蔣建元 音樂設計-周以謙 

劇本

顛覆?亦或顛倒?

〈第一場 劫轎復仇〉、〈第二場 虎口逃生〉、〈第三場 怨女情恨〉、〈第四場 世間禮教〉、〈第五場-1 揭竿起義〉、〈第五場-2 二度重生〉、〈第六場 運計得官〉、〈第七場 節孝餘波〉、〈第八場 毒逼心防〉、〈第九場 重歸故里〉、〈第十場 奸人末路〉。

《山寨情仇》平面宣傳提及本劇要重塑戲曲人物傳統形象,如女子逆來順受,山賊打家劫舍,文人知書達禮,以上這些刻板觀念會產生「顛覆」;又說相較劇團過去作品多以歷史、官場為題,這次則隱含女性觀點。然而在看完戲後,上述這些傳統形象,與其說是顛覆,不如說顛倒,或者,什麼也沒有顛覆;至於女性觀點的有無,並不是旦角為主的戲就叫做有,劇中這部分的描寫很淺薄。

文宣海報拿山賊、女子、書生三者和女性角度大作文章,前者關係容易引起浮想連翩,憑添浪漫,後者令人好奇,期待不一樣的性別視角。宣傳雖不至於天花亂墜,但和實際劇情有段距離,乃一昧傾向石惠君飾演的丁玉蓮身上。固然發揮廣告效果,卻是歌仔戲劇場演出的執行通病──廣告每每做得好,演出未必如是好看,於是中間產生落差。

本劇主題依場次劃分,前五場談貞節禮教,後五場論人性貪婪,連帶影響人物戲份──前以丁玉蓮為主,後半場是華仁傑;主題不一,戲劇內容不連貫,也與宣傳廣告說詞──以旦角掛帥、女性觀點──不盡相符。檢視前半場丁玉蓮的主戲,對於這個女子的所思、所想、舉措等描摹,其實只有點到為止,無能深入。此人物的主戲旨在討論貞節清白與否和禮教認定的拉鋸,從她自認清白、返家聽聞輿論、被迫離家、尋死為人所救、如何續存的這條脈絡相當完整。其中,玉蓮返家的〈第四場 世間禮教〉,父親要求女兒由死-不死-再死的思緒轉折,編者花了很大力氣來鋪陳;但在〈第五場-2 二度重生〉中,玉蓮獲救後的生死抉擇,以及與田大義的情感互動,均寫得不夠明朗,以丁-田互動來說,為何不能讓兩人乾乾脆脆談場戀愛,明明可做夫妻偏要轉認兄妹?然後才在〈第七場 節孝餘波〉藉張二娘之口,輕輕帶過兩人日久生情,兄妹終成眷侶。簡直多此一舉。倘若在5-2場即讓兩人正視感情,一來玉蓮得以思考「從一而終」和「再嫁」的意義,其間的心態轉變,才算是進一步觸及女性角度──忠實、追求自己所欲,並有助貞節觀念深度推展。不然,只看得到玉蓮的生存選擇,感情歸向的轉換線絡則不甚明確,這兩件事須同時並立,貞節這一主題方趨完備;二來饒富情味,歌仔戲生旦的情愛對手戲一向好看,既讓田大義好好傾訴情衷(只知道他驚豔於玉蓮的容貌),也為第七場後的夫妻關係加深感情基礎。

可惜,本戲的女性視角抒寫仍差一著。此外,田大義和丁玉蓮認做兄妹後,貞節一題便告段落,收束過弱,不知是否此線往下再無編寫空間,遂改發展華仁傑使壞、眾人撥亂反正一線。本劇所謂人物形象有別以往──山賊不是惡,書生不是善的改變,俱非無前例。論山賊之情義,自有水滸傳的梁山泊108條好漢,論書生之負心,也有王魁、陳世美「優秀榜樣」稱先。田大義情義表現在哪兒?大可塑造出柔情鐵漢形象,竟放卻生旦感情此輔助點;華仁傑性惡原因何來?一如王、陳二人為逃離貧窮?整體看來,山賊和書生的形塑充其量不過是平面顛倒,說不上顛覆。

導演

本劇場次多至十一場,約莫一事件一場,部分可稍事整編,更為簡潔。如第一場山賊阻攔花轎和第二場山寨中審問可予合併:例如,山賊先出場,排開武打隊形後、埋伏一旁;繼之華仁傑、花轎隊伍踩著特定步伐喜氣上場;山賊分別包抄華仁傑和花轎,挾持人馬站立舞臺兩側或走位,表示山寨已到;部分山賊充當檢場人員,排列寨內擺設,同時舞臺降下示意山寨地點的棕色樹枝佈景;此時田大義於幕後倒板發聲,再旋風登場;大義欲殺仁傑時,一旁久居轎內的丁玉蓮先出聲阻止,再猛掀蓋頭衝出頂轎,昂首立定全場。

如此縮簡場次,既可營造開場氣勢,連貫群眾場面,也能兼顧主角出場的「碰頭彩」。

再來討論主角們的身段設計。田大義動作幅度做大,如披風耍弄,有助首領霸氣和大冽冽性格顯現;初見玉蓮,可設計兩人對視圓場行步或特別燈光,表現田之驚豔、丁之怒氣,加強兩人的情感連繫。丁玉蓮動作多見水袖,如第四場情緒轉變配以翻揚袖;另外,魂步的運用:第四場人未亡、不過夜半返家,無須走魂步、唱【陰調】來故佈疑陣,第十場為套出華仁傑實言,再行魂步裝神弄鬼使之驚嚇,這裡總令人聯想起《貍貓換太子》「審郭槐」場面,《山》劇模仿,難免老套,而玉蓮水袖作假意索命身段可以再淒厲一點。華仁傑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卻有著搶背、屁股坐、殭屍倒等大量激烈身段。我們可以理解這些動作乃是該人物乍見丁氏父女的驚恐所致,只是,在演員第十場做完殭屍倒、嬴來掌聲後,何必再設計演員停個幾秒、翻身而起?導演似乎覺得讓他自行倒地而死稍過簡單,非要在最後以木杖高擡演員成十字形狀,場面偌大才夠震撼。但這樣安排實在有些過了頭。(非指書生不得做武打動作,畢竟《白蛇傳》的許仙也有不少撲打摔跌,是否該安排這類動作的關鍵在於:身段須因應情境或情緒而設計,兩者須取得一致,否則徒然炫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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