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澳門劇場經驗

文字: cool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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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命運.交岔點

西元1622年,明朝第十五個皇帝熹宗在位(離明亡只剩二十餘年,年號卻很諷刺地叫天啟),荷蘭垂涎葡萄牙人在南中國建立的據點—-澳門,派海軍雷約生(Cornelis Reijersen)攻打,結果被葡萄牙人擊退,於是荷蘭人轉往澎湖、台灣,最後和清廷協商進駐當時尚屬化外之地的台灣,從此開啟了台灣與澳門截然兩種的外族殖民史。

四百年後,由一個出生於台灣、住在台灣的人來描述澳門戲劇現場,無可避免地,必然是某種他者觀點的澳門。在冬夜當一個旅人,第一次踏上這個珠江出海口的蕞爾半島,他很難不被漆成粉紅、粉黃、粉藍、粉綠的「葡式」嫁接東方的建築風情、以及雕框於街角嗷屈舌齒難讀的路名如「亞美打利庇廬大馬路」等所吸引。然後他會很快被帶往金雕玉琢、夢幻非常的遊樂場( Casino) ,觀看常駐酒店的《薩雅》(Zaia)或《水舞間》(The House of Dancing Water) 進行「文化消費」。

但這是跨國資本主義合作打造出來的鍍金舞台,不論舞台上面和舞台背後,並無太多澳門人的參與,也無關澳門意識。就在我如此認識澳門以前,「澳門劇場文化學會」的莫兆忠帶來另一份澳門地圖;那上面沒有葡京、威尼斯人、新濠天地,也沒有旅遊塔等觀光景點,代之有不少隱藏在僻巷窄弄裡的的閒置空間和藝文空間。他說:這裡才讀得到澳門的歷史皺摺和真實的居民生活—-於是這成了我認識澳門劇場的起點。

澳門劇場與華文戲劇

澳門劇場是華文劇場的一部分,與中國劇場或台灣劇場的關係就像一張錯開的描圖紙,似乎相似,但又完全不一樣。就像澳門舊城區有一座「國父紀念館」,不過與台北從精神象徵意義出發的「國父紀念館」不同,這座三層樓洋房本來就是孫逸仙家人的物產,孫家人在1918年購入,國父曾在澳門行醫,後來作為孫原配夫人盧慕貞的寓所。澳門最古老的劇院–伯多祿五世劇院,又稱崗頂劇院,興建於1860年,是中國第一座西式劇院。

中國與西方戲劇的接觸,很多人從1907年春柳社在東京演新劇《茶花女》算起,幾年前還大肆慶祝「中國話劇誕生一百年」。可是根據學者李向玉的研究,1594年天主教耶穌會在澳門創立聖保祿學院,該校老師同學生(包含中國人),在1596和1604年就在學院前廣場演出西洋戲,為了讓圍觀市民看得懂內容,還有中文對白。十七、十八世紀中國實施海禁,「片板不准下海」,澳門成為西方和中國接觸絕無僅有的第一站,西方第一位漢學家—-利瑪竇(Matteo Ricci)傳教士,當年也是從澳門登岸並學習漢語。

澳門劇場與民間力量

澳門有群特殊族群「土生葡人」(Macaense),四百年來落腳於澳門的葡萄牙後裔,他們的語言和文化既非中國,但也不同於葡萄牙母國,自成一格。除此之外,我感覺澳門民間社會對四百年的葡國統治反應挺淡漠,至少與日本統治台灣僅五十年留下的影響力不成比例。似乎大多數人已經培養出一種不靠官、只靠自己的精神,澳門的民間社團林立。澳門本地歷史最悠久的劇團「曉角話劇研進社」,成立於1975年(台灣「雲門舞集」成立於1973年)是由一群主主教利瑪竇中學的校友所組成;澳門第一個現代舞團「雲龍舞蹈團」成立於1977年,也曾風風火火巡迴中國、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至今維基仍查得到詞條,可是已在1993年宣告解散。

「澳門劇場文化學會」是比較年輕的團體,兩名主事者同心協力,就可以自費租賃經營藝文空間、成立劇團、辦新作劇展、讀劇會、講座、工作坊,自己編輯發行免費劇場刊物。在舉世皆爭富、競富、誇富的世界,他們把劇場取名「窮空間」,因為「窮所以創造」,標榜澳門一種老的、慢的、不被滔滔金潮捲走的價值。

澳門有沒有「小劇場」?

沒有經過「解嚴」、「戒嚴」的澳門,並無台灣小劇場的集體記憶或歷史情懷、對自我定位的焦慮,以及是否有獨特藝術形式的質詰。80年代,海燕劇社曾搬演過台灣《荷珠新配》,92年澳門大學中文學會話劇社改編過張曉風的劇本《自烹》演出,然而「小劇場」這詞彙正式浮上檯面,要等到99年官方辦第一屆澳門藝穗節時,把主題定為「歐洲小劇場視窗」。不過澳門本地演出者,真正自我標籤為小劇場,是在澳門文化中心成立之後陸續購入海外主流戲劇後,澳門劇場界和觀眾才意識到這些作品與本地小規模演出之不同;加上民間刊物以澳門小劇場為題出版專題,舉辦相關的公開座談會,小劇場一詞才逐漸成為澳門劇場演出的慣用語之一。

目前澳門正規劇場空間並不多,澳門演藝學院也不同於香港演藝學院或台灣的藝術大學,是以大眾業餘戲劇進修為主。澳門劇場工作者,往往絞盡腦汁,在替代空間的演出。適應替代空間因應而生「環境劇場」,於是成為澳門相當獨特的劇場風景。

以全城為舞台的環境劇場

「環境劇場」(Environmental Theatre)概念在70年代為美國戲劇學者與導演理查.謝喜納(Richard Schechner)所提出。但澳門並不能說就是受西方學院思想影響或啟發,他們從本無框架而生,從自己生活經驗出發,創意特別令人耳目一新。

說到澳門環境劇場不能提「石頭公社」,他們結合裝置藝術、舞蹈、行動藝術,表演內容亦常反思澳門社會現狀。1995年在澳門觀光地標大三巴、議事亭前地、祐漢公園等地作街頭演出《一則沈淪啟示》,1996年又在議事亭前地演出《請客食飯》議論當年的立法會選舉。回歸前夕,「石頭公社」綜合多次戶外環境劇場的經驗,關閉了一條唯一由澳門半島通往離島的嘉樂庇大橋跨海進行《大橋上的夢遊日子》,讓觀眾成為整個表演概念中的一部分,也讓表演成為城市現實的一部分。

超過十年歷史的「澳門藝穗節」,是澳門環境劇場的另一個催生者。「澳門藝穗節」由民政總署主辦,不同於一般文化單位,他們更願意去協調表演團隊在街頭、廢墟、公園、游泳池、公車、老戲院樓頂和置物間、市場……演出,只要創作者提出申請,他們就盡力去協調,並提出「全城皆舞台」的概念,在總面積差不多台北市十分之一強的澳門來說(澳門總面積共29.7 平方公里,包含澳門半島9.3平方公里、氹仔6.8平方公里、路環7.6平方公里、路氹填海區6平方公里,這並非一句口號而已。在僅9.3平方公里的澳門半島,上一場表演和下一場表演之間只需步行可到,更可以強烈感受到這一點。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澳門歷史城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變成中國第31處世界遺產,加上博彩業帶來的觀演人潮,使未來澳門在發展環境劇場上,更具備「被看見」的潛力和優勢—-這是在台灣的我們所望塵莫及的。

本文首刊於227期PAR表演藝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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